在景德镇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一)首位产业 吉泰走廊县、区首位产业为电子信息产业,并按照错位发展的原则,从电子信息首位产业中选择最具优势的细分产业重点培育壮大;其他县、市首位产业可选择电子信息产业,也可根据实际另选择1个其他产业,并报经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认定。(二)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应为首位产业中在全球、全国同行业中技术先进、创新能力和品牌效应强、发展前景好、能有效带动产业上下游协作配套的制造企业,并符合以下条件: 1.现有首位产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井冈山经开区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亿元以上或年实际上缴税收1亿元以上的企业;其他县(市、区),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达30亿元以上或年实际上缴税收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新引进落户首位产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井冈山经开区新引进落户首位产业龙头企业必须实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以上,且在开工建设后五年内实现年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以上或年实际上缴税收1亿元以上;其他县(市、区),新引进落户首位产业龙头企业必须实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且在开工建设后五年内实现年主营业务收入30亿元以上或年实际上缴税收5000万元以上。 上述龙头企业需经所在地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
按照人才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将人才分为五大类,分别是: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相当于上述层次并纳入吉安市人才信息库管理的人才。C类:省级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省“双千计划”人选;“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相当于上述层次并纳入吉安市人才信息库管理的人才。D类:市级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市级“突出贡献人才奖”获得者;纳入吉安市国家级、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后备人选人才库的人才;全日制博士学位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并纳入吉安市人才信息库管理的人才。E类:行业急需紧缺人才、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类人才。主要包括:全日制硕士以上或具有副高职称以上并列入市委人才办、人社部门发布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各类人才;市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可的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掌握国内外先进技术,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来我市创办、领办高新企业的行业领军人才。
1.所称法人金融机构,是指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我市并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相关机构。 2.所称区域金融管理总部,是指国内外金融机构总部在沈设立的管辖辽宁省(不含大连)及以上范围的区域机构。 3.所称的区域性功能总部,是指直接隶属于金融机构总部单独设立的业务总部、营运总部、后援服务基地、资金中心、研发中心等法人和非法人机构。 4.所称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是指隶属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总部的沈阳市级分行(分公司)。 5.所称股权投资机构,是指依法在我市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表述为“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或“投资管理”,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备案或我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管理的相关机构。6.其中本政策措施第十二条所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工商登记注册地无限制。
1.所称法人金融机构,是指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我市并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相关机构。 2.所称区域金融管理总部,是指国内外金融机构总部在沈设立的管辖辽宁省(不含大连)及以上范围的区域机构。 3.所称的区域性功能总部,是指直接隶属于金融机构总部单独设立的业务总部、营运总部、后援服务基地、资金中心、研发中心等法人和非法人机构。 4.所称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是指隶属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总部的沈阳市级分行(分公司)。 5.所称股权投资机构,是指依法在我市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表述为“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或“投资管理”,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备案或我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管理的相关机构。
1.所称法人金融机构,是指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我市并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相关机构。 2.所称区域金融管理总部,是指国内外金融机构总部在沈设立的管辖辽宁省(不含大连)及以上范围的区域机构。 3.所称的区域性功能总部,是指直接隶属于金融机构总部单独设立的业务总部、营运总部、后援服务基地、资金中心、研发中心等法人和非法人机构。 4.所称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是指隶属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总部的沈阳市级分行(分公司)。 5.所称股权投资机构,是指依法在我市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表述为“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或“投资管理”,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备案或我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管理的相关机构。
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大型跨境电商综合供应链平台、优质第三方服务商企业将总部或功能性区域中心设立或迁移至沈阳市,给予扶持。
1.奖励对象: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业,按照《2021年度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引进的专业技术、经营管理、职业技能等各类人才。 2.申报企业:须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在沈注册且主要税收在沈的各“产业链”企业。 3.申报人才:须为2021年企业外埠(我市行政区域外)引进的人才或本地机关、事业单位向非公有制企业流动的人才。人才符合《2021年度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中岗位职责、岗位资格、产业导向的基本设置要求。
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奖补项目 1.申报主体 沈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申报条件(满足以下3条以上) (1)2021年度,引进沈阳行政区域以外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知识产权师或专利代理师不少于1人; (2)2021年度,培育(中级职称及以上)知识产权师或专利代理师不少于1人; (3)2021年度,积极吸纳大学生就业不少于2人; (4)与驻沈高校建立大学生知识产权实训合作项目或开展相关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 (5)2022年度落实“稳大盘”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吸纳大学生就业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奖补项目 1.申报主体 沈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在办的各类高等教育院校。 2.申报条件 (1)已开设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学科(全日制大专以上),建立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教学体系; (2)具备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所需的基础教育资源条件; (3)近3年内,在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