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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陵英才计划

来源: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软件,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高端装备,机器人,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设计,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建筑业,产业园,航空航天,海洋产业,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科研单位,公共服务,高技术服务,传统服务业,科技中介,农业,军工业,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按照人才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将人才分为五大类,分别是: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相当于上述层次并纳入吉安市人才信息库管理的人才。   C类:省级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省“双千计划”人选;“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相当于上述层次并纳入吉安市人才信息库管理的人才。   D类:市级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市级“突出贡献人才奖”获得者;纳入吉安市国家级、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后备人选人才库的人才;全日制博士学位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并纳入吉安市人才信息库管理的人才。   E类:行业急需紧缺人才、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类人才。主要包括:全日制硕士以上或具有副高职称以上并列入市委人才办、人社部门发布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各类人才;市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可的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掌握国内外先进技术,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来我市创办、领办高新企业的行业领军人才。
扶持标准
1、鼓励用人单位全职引进A、B、C类人才。全职引进并签订5年以上协议的A、B、C类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万元到200万元项目资助,免租入住人才住房。在吉首次购房的,A类人才按300平方米标准给予全额购房补贴,B、C类人才给予购房款50%、最高分别为150万元、60万元购房补贴。A、B、C类人才在吉创办企业或实施成果转化的,按“一事一议”原则,通过股权投资与资金资助结合,给予最高2000万元项目资助;对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能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最高可给予1亿元综合资助。对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国际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的引进,实行“特事特办、一人一策”,并通过项目资助、创业扶持、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综合资助。 2、实施“双创”人才孵化工程 加快培养行业领军人才。聚焦“1+4”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对接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创新支持政策和支持方式,培养一批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着力培养国家级、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后备人选100名左右。经我市申报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双千计划”“5511工程”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的,由受益财政按上级人才政策1:1配套支持资助。鼓励各类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面向市内单位开展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按成交额给予科研人员最高30万元奖励。鼓励井冈山大学、驻市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到地方创办、领办企业或与地方企事业单位开展项目合作,在市内企业兼职从事研发工作,按规定获取报酬。 3、实施急需紧缺人才补位工程 积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重点围绕“1+4”主导产业、“六大富民产业”、新兴产业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每年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新引进且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急需紧缺人才每人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逐月发放(2000元/月),为期5年;免租入住所在地人才住房,为期5年,或按市场价7折购买。在吉首次购买其他商品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以上所需资金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由同级财政全额负担,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由同级财政与用人单位各负担5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负担,企业由受益财政以其本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给予补贴,不足部分延长补贴期限。特殊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按“一事一议”原则,由人才主管部门提出专门引育政策。 大力引育企业高级技术管理人才。对年纳税2000万元以上,市“1+4”和县(市、区)确定的主导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等发放“庐陵英才卡”。根据企业规模、税收贡献、科研投入等情况,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发卡数量,在限额内由企业评定申报、市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后发放。持卡人可以优先租住所在地人才住房,为期5年,或按市场价7折购买人才住房。在吉首次购买其他商品房的,由受益财政以其本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给予最高10万元购房补贴。持卡人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等享受E类人才同等待遇。 4、实施青年人才储备工程 加大研究生引进力度。对新引进落户且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岗位,每人给予30万生活补贴,逐月发放(5000元/月),为期5年;免租入住所在地人才住房,为期5年,或按市场价7折购买。在吉首次购买其他商品房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新引进落户在市“1+4”和县(市、区)确定的主导产业以及新兴产业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岗位,每人给予12万生活补贴,逐月发放(2000元/月),为期5年;免租入住所在地人才住房,为期5年,或按市场价7折购买。在吉首次购买其他商品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以上所需资金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由同级财政全额负担,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由同级财政与用人单位各负担5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负担,企业由受益财政以其本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给予补贴,不足部分延长补贴期限。 实施研究生选聘计划。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县两级组织面向国内知名高校选聘一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具体要求以省、市委组织部公布的内容为准。选聘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生活补贴10万元、8万元;免租入住工作地人才住房,为期5年,或按市场价7折购买;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等享受E类人才同等待遇;先期统一安排在乡镇挂职,挂职期满,考核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安排为副处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可安排为正科级领导职务。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http://stc.jian.gov.cn/news-show-9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