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奖补项目

来源: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时间: 2022/06/06-2022/07/0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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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奖补项目 1.申报主体 沈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申报条件(满足以下3条以上) (1)2021年度,引进沈阳行政区域以外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知识产权师或专利代理师不少于1人; (2)2021年度,培育(中级职称及以上)知识产权师或专利代理师不少于1人; (3)2021年度,积极吸纳大学生就业不少于2人; (4)与驻沈高校建立大学生知识产权实训合作项目或开展相关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 (5)2022年度落实“稳大盘”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吸纳大学生就业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扶持标准
按照《沈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沈知发〔2021〕1号)规定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即支持我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知识产权代理师培育,与驻沈高校建立大学生知识产权实训基地,吸纳大学生就业,对成效显著的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经费支持。 该项目2022年度资助预算总额度30万元。符合资助条件的所有项目资助总额超出预算总额度时,按照项目预算总额度除以经受理符合条件的项目资助数量进行奖补。
申报材料
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奖补项目 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沈阳市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奖补项目申请书》; (2)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对知识产权领域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及吸纳大学生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培训记录等); (4)与驻沈高校建立合作项目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或相关活动证明材料。 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处(沈河区南关路118号),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zscqglc2020@163.com,电子版材料应该包括全部申报材料的pdf格式版本及项目申报表的word格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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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沈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第五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cj.shenyang.gov.cn/html/JDGL/160456177241113/155296752246755/155296752246755/7724111338354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