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注册的企业。
申报人 一般 应 当取得硕 士以上 学位 , 年龄 一般不超 过 60岁,并符合下列条件: 团有海外、省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 1.须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 来闽工 作或服务,并巳与用 人单位签订聘用(工作)合同; 2.拥有能够促进我省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的重大科研成果,或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对业绩特别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年龄一般不超过 60岁 ( 1959 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 并符合下列条件: 印拥有国际、国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省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 1.有海外、省外创业经验或者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须 2013 年1月1日之后来闽创业,已在我省工商注册登记; 3.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 资的 30% 以上; 4.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本人投入企业的货币出资验资不少于50万元 )和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人才团队。 鼓励己入选省引才“百人计划”的高校、科研院所创新人才(含团队)再次申报创业个人或团队,申报要求详见《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政策落实若干问题答复意见》( 闽委人 才办 ( 2018 J 1 号 )文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厦未购房,且未享受市级及其他区住房优惠政策前,参照厦委发[2016]5号文件中A、B、C类人才认定标准
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的进口酒企业。
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海外高校博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 过 35 岁 ( 1984 年 1 月 1 日 之后 出生 ), 并符合下 列条件 : 1.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拥有能够促进我省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的重大科研成果,具有较好创业创新发展潜力; 2.申报青年人才项目不受海外工作时间限制,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亦可申报。 3.青年人才项目分创业、创新两类。申报创业类的,须2016 年 1 月 1 日 之后 来闽创 业( 已在 我省 工商注册 登记 ), 并同时符合创业人才项目第4、5条要求;申报创新类的,须2018年1月1日之后来闽工作或 服务( 巳 与用 人单位 签订工 作合同 ) , 入选后应全职在闽连续工作或服务不少于3年。
本措施适用于商事登记和税收入库均归属厦门火炬高新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药品、器械、医疗信息化的研发、生产的企业和机构,以及为产业配套的核心零部件及关键原材料研发、生产企业和技术平台。
1.商事登记地、纳税均归属集美区软件园三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行业领域属于以下之一: (1)信息安全:包括基础类安全产品、终端与数字内容安全产品、网络与编辑安全产品、专业安全产品、安全测试评估与服务产品、安全管理产品等。 (2)数字文创:数字内容制作与处理服务、在线娱乐平台、动漫、游戏、数字化文学、影视、音乐等多媒体平台、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等;应用计算机辅助的广告设计、建筑设计、装修设计和工业设计类企业。 (3)电子商务:自主开发的在线交易平台,包括在线交易平台服务与支撑服务等。 (4)智慧城市及行业应用:为医疗、交通、金融、安防、消费、能源、环保、旅游等行业提供智慧化解决方案和应用软件开发。 (5)集成电路设计:各种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服务。 (6)移动互联:面向移动终端开发的软件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 (7)物联网、智能制造与机器人:物联网传感技术与传感器、物联网网络与传输、物联网应用与平台;工业自动化、智能设备;机器人设计与研发、智能服务等。 (8)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数据的识别与获取、数据的归集与分析、数据的终端与应用;云储存、云计算、云安全;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及运算平台、人工智能技术、人工智能应用等。 (9)数字服务: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数字金融、数字娱乐、数字学习、数字传媒、数字出版等数字服务出口。 (10)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企业(仅限注册且运营在软件园三期):金融、法律、会计、人才、咨询、知识产权、技术服务。 3.申报企业须遵守园区管理规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并积极配合园区各项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1.商事登记地、纳税归属集美区,统计归属集美区或实际入驻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行业领域属于以下之一: (1)信息安全:包括基础类安全产品、终端与数字内容安全产品、网络与编辑安全产品、专业安全产品、安全测试评估与服务产品、安全管理产品等。 (2)数字创意:数字内容制作与处理服务、在线娱乐平台、动漫、游戏、数字化文学、影视、音乐等多媒体平台、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等。 (3)电子商务:自主开发的在线交易平台,包括在线交易平台服务与支撑服务等。 (4)智慧城市及行业应用:为医疗、交通、金融、安防、消费、能源、环保、旅游等行业提供智慧化解决方案和应用软件开发。 (5)集成电路设计:各种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服务。 (6)移动互联:面向移动终端开发的软件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 (7)物联网、智能制造与机器人:物联网传感技术与传感器、物联网网络与传输、物联网应用与平台;工业自动化、智能设备;机器人设计与研发、智能服务等。 (8)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数据的识别与获取、数据的归集与分析、数据的终端与应用;云储存、云计算、云安全;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及运算平台、人工智能技术、人工智能应用等。 (9)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申报对象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且经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公布的先进碳材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