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酒企业人才奖励

来源: 厦门自贸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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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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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贸易
申报条件
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的进口酒企业。
扶持标准
对在厦门自贸区实际纳税的进口酒企业高管人员和技术骨干,在政策有效期内,年度薪酬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达到5万元以上(含)的,按个人区级贡献分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每个企业每年提出申请的名额数量不超过8名。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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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进口酒市场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http://www.china-fjftz.gov.cn/article/index/aid/11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