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年龄一般不超过 60岁 ( 1959 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 并符合下列条件: 印拥有国际、国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省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
1.有海外、省外创业经验或者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须 2013 年1月1日之后来闽创业,已在我省工商注册登记;
3.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 资的 30% 以上;
4.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本人投入企业的货币出资验资不少于50万元 )和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人才团队。
鼓励己入选省引才“百人计划”的高校、科研院所创新人才(含团队)再次申报创业个人或团队,申报要求详见《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政策落实若干问题答复意见》( 闽委人 才办 ( 2018 J 1 号 )文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申报材料
也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证书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认证,认证证书最迟在人选公示时提供);
1.身份证或护照、或台胞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省外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或省外任职证明材料;
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 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4.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5.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6.出入境和在闽工作时间证明(含2018 年 1-12 月在闽的 完税 证明或 社保 证明 );
7. 其它证明 材料[含创业人才(团队)另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未到岗人选证明材料等J 。
8.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创业人才(团队)另需提供: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 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风险投资占投资额的比例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