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

来源: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厦未购房,且未享受市级及其他区住房优惠政策前,参照厦委发[2016]5号文件中A、B、C类人才认定标准
扶持标准
3年内可按A类人才每月5000元、B类人才每月4000元、C类人才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临时租房补贴。在国家级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就业的台湾青年,在厦未购房,且未享受市级及其他区住房优惠政策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保或税款期限,3年内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租房补贴。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关于进一步激励自贸区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

http://www.china-fjftz.gov.cn/article/index/aid/99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