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才“百人计划”项目(创新人才)

来源: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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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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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申报人 一般 应 当取得硕 士以上 学位 , 年龄 一般不超 过 60岁,并符合下列条件: 团有海外、省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 1.须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 来闽工 作或服务,并巳与用 人单位签订聘用(工作)合同; 2.拥有能够促进我省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的重大科研成果,或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对业绩特别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扶持标准
按规定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申报材料
也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证书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认证,认证证书最迟在人选公示时提供); 1.身份证或护照、或台胞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省外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或省外任职证明材料; 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 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4.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5.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6.出入境和在闽工作时间证明(含2018 年 1-12 月在闽的 完税 证明或 社保 证明 ); 7. 其它证明 材料[含创业人才(团队)另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未到岗人选证明材料等J 。 8.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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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批引才“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xmftz.gov.cn/xxgk/tzgg/201908/t20190802_23222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