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项目资助

1、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申报单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聘专工作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组织申报、推动实施、经费使用和成果绩效等工作负直接责任。 (3)应邀外国专家学者为申请单位非兼职或者全职人员。 (4)应邀外国专家学者人选至少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①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为某一领域的开拓者、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 ②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③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④学术造诣深厚,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重大贡献,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或技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⑤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⑥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或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⑦相关领域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人才。 2.工作时间 (1)申报个人项目的,专家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年累计不少于1个月;申报团队项目的,团队成员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年累计不少于2个月。 (2)对采取远程合作等方式实施的项目,应当参照来华工作时间要求,科学核算外国专家工作量,以合同(协议)等方式明确工作报酬,按照《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人才与交流项目和经费管理暂行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标准,提出经费申请。 (3)项目期限分为1年期或2年期。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2022-06-29 至 2022-08-15

海南省职业技能竞赛

报名参加省内各类各级竞赛的人员,应当工作、学习、居住在海南省境内满 1年以上、年龄满 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6-10 至 2022-10-31

“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

申报“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人选应是长期扎根农村,以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业从业者(包括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热爱祖国,献身三农事业,遵纪守法,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经营规模适度,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示范作用,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效仿的成功经验; (四)务实创业,生产技术先进,经营的产业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 (五)热心农村社会事业,在倡导文明乡风、改善乡村治理、传承农耕文明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六)在当地口碑好,群众和基层千部认可度高; (七)在种养业、种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领域连续从业5年以上。 5年内曾发生严重违规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不能申报。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申报时间: 2022-06-09 至 2022-06-23

企业科技特派员认定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科技特派员 申报特派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具有技术专长的教师、科技人员;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和技术特长,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从事产学研结合工作,对服务科技型企业有浓厚兴趣,能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科技问题。 (二)驻点企业 申报驻点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入库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创新能力较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自主创新意识强,为企业科技特派员安排合适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提供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具备较好的科研基础,能为企业科技特派员提供配套科研条件。 二、企业科技特派员主要任务 1.摸清企业技术需求,协助制定企业技术发展战略。 2.协助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3.参与企业研发,解决企业生产和新产品研发中的技术问题,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 4.促成企业与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5.优化企业研发团队,联合培养人才。 6.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典型示范效应。 三、派驻期限 主要采取兼职方式派驻企业,时间一般为2年,服务企业时间累计不少于100天,到期后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继续申报。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2022-05-11 至 2022-05-30

技能提升补贴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1-08-02 至 2021-12-31

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项目

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其职工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按规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下同)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按月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与其签订劳务协议的,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均认可为缴纳社会保险费,下同),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际科技合作人才与交流项目资助

1、国际科技合作人才与交流项目(以下简称“人才与交流项目”),包括外国专家项目、活动与人员交流项目等。 2、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自贸港技能大赛-海南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

凡工作、学习和居住在海南省境内满1年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均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不含各类院校教师)。由企业(单位)进行内部初赛,选出参加决赛的选手后统一报名。其中,参加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的获奖选手、2020 年海南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历次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能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大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省级选拔

一、竞赛项目 (一)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智能传感器应用技术); (二)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三)人工智能训练师(服务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四)无人机装调检修工(飞行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各赛项均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均为双人团体赛。具体竞赛内容和竞赛规则等要求,详见大赛组委会和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 二、参赛选手 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从事人工智能相关工作[上述大赛项目(工种)]的职工和各职业院校智能制造相关专业教师及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相应赛项、级别的竞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2019年和2020年国家级一类大赛前5名、二类大赛前3名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贸港技能大赛-茶业行业技能竞赛

凡工作、学习和居住在海南省境内满1年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均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其中,参加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的获奖选手、2020 年海南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历次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能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大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