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科技合作人才与交流项目资助

来源: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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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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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1、国际科技合作人才与交流项目(以下简称“人才与交流项目”),包括外国专家项目、活动与人员交流项目等。 2、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扶持标准
1、人才与交流项目原则上公开择优立项。对我省科技创新领域的重点项目、平台和基地申报的外国专家项目,可根据需要采用定向委托等方式征集项目。定向委托方式按程序采取“一事一报”方式立项。 2、人才交流项目中已有财政经费资助部分,不再重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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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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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人才与交流项目和经费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204/t20220414_31745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