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省级选拔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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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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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竞赛项目 (一)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智能传感器应用技术); (二)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三)人工智能训练师(服务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四)无人机装调检修工(飞行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各赛项均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均为双人团体赛。具体竞赛内容和竞赛规则等要求,详见大赛组委会和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 二、参赛选手 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从事人工智能相关工作[上述大赛项目(工种)]的职工和各职业院校智能制造相关专业教师及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相应赛项、级别的竞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2019年和2020年国家级一类大赛前5名、二类大赛前3名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扶持标准
(一)各赛项职工组获得全国决赛前3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 (二)各赛项各组别全国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前3名为一等奖,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学生组最高至技师)。第4-10名为二等奖,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获奖证书,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学生组最高至高级工)。第11- 20名为三等奖,前20名以外但排名在该赛项组别参赛人数前1/2的选手为优胜奖,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获奖证书。各赛项各组别获奖选手及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控制在决赛选手的50%以内。 (三)其他奖项 1.对获得各赛项各组别全国决赛第1名的选手所在单位,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冠军选手单位”牌匾和获奖证书。 2.对各赛项各组别全国决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教练(每支参赛队选定1名教练),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优秀教练”获奖证书。 3.对在全国决赛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限15人以内),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优秀裁判员”获奖证书。 4.对在全国决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限15人以内),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优秀工作者”获奖证书。 5.对省级选拔赛组织工作和决赛成绩表现突出的代表队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优秀组织单位”牌匾和获奖证书。 6.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突出贡献单位”牌匾和获奖证书。
申报材料
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省级选拔工作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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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械工程学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省级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hrss.hainan.gov.cn/hrss/0503/202109/3ae59150f3e3419387f26e96c5d7d69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