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项目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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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其职工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按规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下同)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按月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与其签订劳务协议的,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均认可为缴纳社会保险费,下同),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扶持标准
(一)培训后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15元/人课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 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工种,依据海南省专项能力考核目录确定。 (二)培训后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培训后取得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五级证书,下同)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培训后取得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四级证书,下同)的,按18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培训后取得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证书,下同)的,按22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六)培训后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证书,下同)的,按3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七)培训后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一级证书,下同)的,按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及(职业技能等级五级)以上培训课时不低于65课时,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课时另行规定。
申报材料
企业依托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应向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提交以下开班申请材料: 1.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开班申请审核表; 2.培训计划和大纲; 3.培训课程表; 4.授课老师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人员花名册; 6.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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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的通知

http://hrss.sanya.gov.cn/rsjsite/tzgg/202204/ce0e215ee82940b581552d6b96d1381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