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与工业和信息化专项里的首台(套)项目不能同时享受。 其中第一批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
申报企业入驻试点园区即须登录“企莞家”平台进行首次备案登记,平台全年开放登记。
1.本项目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与其他市级财政扶企政策存在交叉的,由申报单位自行选择申请,不进行重复资助。 2.申报前三季度增量奖励的企业于2020年8月20日前须首次提交网上项目申请表,完成企业网上登记。已登记企业应于2020年9月15日前补充完善网上申报资料,并最迟于2020年9月15日前提交一份纸质申报材料至镇街(园区)指挥部。申报全年度增量奖励的企业于2021年1月15日前须完成网上登记,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并最迟于2021年1月20日前提交一份纸质申报材料至镇街(园区)指挥部。
该项目政策来源于征求意见稿,具体见下: 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促进生物医药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新的政策征求意见稿已经没有大数据应用项目。 https://im.dg.gov.cn/gkmlpt/content/3/3159/post_3159165.html#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