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支持

来源: 东莞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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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支持。同一企业进档升级的,给予两档之间的差额支持。
申报材料
1. 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原件及承诺书原件(需要有清晰的水印); 2.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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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dg.gov.cn/ztzllm/yqfk/zczy/szbmzc/swj/content/post_3009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