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增量奖励项目

来源: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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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
申报条件
1.本项目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与其他市级财政扶企政策存在交叉的,由申报单位自行选择申请,不进行重复资助。 2.申报前三季度增量奖励的企业于2020年8月20日前须首次提交网上项目申请表,完成企业网上登记。已登记企业应于2020年9月15日前补充完善网上申报资料,并最迟于2020年9月15日前提交一份纸质申报材料至镇街(园区)指挥部。申报全年度增量奖励的企业于2021年1月15日前须完成网上登记,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并最迟于2021年1月20日前提交一份纸质申报材料至镇街(园区)指挥部。
扶持标准
(一)阶梯式奖励原则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我市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各子项目2020年对应计算周期新增营收部分(新成立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予以阶梯式奖励。其中,营收增量(新成立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不超过3%予以奖励,超出5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2%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最高资助500万元。 (二)补差额奖励原则 企业获得2020年前三季度增量奖励资助后,符合全年增量奖励相关申报条件的,可继续申请;两次资助资金总和应在上限500万元范围内,按“补差额”方式进行奖励。 (三)择优择先拨付 市工信局综合考虑年度预算规模及项目库储备情况,在上述项目范围内,可按新增营收额(新成立企业2020年营收额)排名确定最终企业资助数量、奖励比例,制定资金使用计划。鼓励企业优先申报2020年前三季度营收增量奖励,整体预算资金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一)封面及目录。封面统一标明为“2020年东莞市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增量奖励项目申报材料”,标明申报单位、申报方向、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附件1) (二)项目申请表。(附件2,网上填报) (三)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四)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五)企业年度软件业务收入列表,对应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类营收证明材料(合同、发票等)。(附件3附表) (六)企业2020年1-8月(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2020年前三季度(或2020年度)预计营收情况简要报告(内容须包括企业对比2019年同期营业收入增量、同比增速等),及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以上申报材料前期需网上填报,项目审核完成后,根据评审专家在审核过程中提出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完善后,按顺序依次编排并按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档提交市工信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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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资金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增量奖励项目的通知

https://im.dg.gov.cn/gkmlpt/content/3/3184/post_3184924.html#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