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点)租金支持

来源: 东莞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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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按其实际租赁场地租金给予支持。三年内同一运营主体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原件及承诺书原件(需要有清晰的水印); 2.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点)的情况说明和场所照片; 3.与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共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点)的合同(协议)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4.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以及银行汇款证明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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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dg.gov.cn/ztzllm/yqfk/zczy/szbmzc/swj/content/post_3009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