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大数据应用项目(服务商领域)

来源: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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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
申报条件
新的政策征求意见稿已经没有大数据应用项目。 https://im.dg.gov.cn/gkmlpt/content/3/3159/post_3159165.html#368
扶持标准
对服务商为企业提供的大数据服务,按不超过其年销售总额的1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1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2019年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服务型制造专题(大数据应用项目)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未更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版本的,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税审报告),以及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三)所有项目合同(协议),以及对应的发票、银行转账凭证和记账凭证; (四)项目实施情况相关佐证材料,如:项目验收报告、项目完工报告、项目实施前后企业生产经营等数据、获得有关资质或荣誉等。 (五)银行开户证明; (六)责任承诺书; (七)与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图片或文件(企业可自行补充提供)。 以上部分申报材料前期需网上填报,初步审查后,请按照上述要求,将申报材料按顺序依次编排并按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五份,在进行现场核查前,连同电子档提交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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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东莞市大数据应用项目的通知

http://zwgk.dg.gov.cn/732158786/0801/201905/03f3cbe657284f53a31424da83c65a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