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奖励项目

来源: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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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机器人,高端装备
申报条件
本项目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与工业和信息化专项里的首台(套)项目不能同时享受。 其中第一批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
扶持标准
(一)按照认定产品2019年度及2020年度销售额不超过15%的比例进行资助,资助年限为两年; (二)单个企业每年度可资助不超过最末级目录三个相对应的产品; (三)单个企业每年度资助总额最高750万元。其中,对属于首台(套)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或核心部件的产品,年度资助最高450万元。 企业可根据认定产品2019年和2020年实际销售情况不定期及时分批申请推广奖励;市工信局将根据认定产品销售情况及申报情况分批实施奖补;根据财政预算,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对专项资金实行总量控制。
申报材料
1.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奖励申请表; 2.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销售清单; 3.申报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申报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银行转账记录、收货凭证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销售发票、银行转账记录、收货凭证或竣工验收报告必须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开具。收款为承兑汇票的,截至项目申报时,承兑汇票必须已兑现或已转出;如果是转出的,同时提供承兑汇票的背书内容复印件及收票方的收据; 5.申报产品的销售如涉及关联交易,申报企业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价格评估报告等相关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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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资金—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奖励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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