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资金补助-其他软件企业落户奖励

于2018年1月1日后落户宁波且以前年度未享受落户(设立)奖励的其他国内外软件企业。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21年10、11、12月三个月在甬缴纳社保的在职员工数均达到30人(含)以上。

区域: 浙江宁波市 来源: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2-16 至 2022-03-31

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资金补助-“全球500强”、“中国软件百强”落户奖励

“全球500强”、“中国百强”软件企业于2018年1月1日后在甬设立的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软件企业及研发机构。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21年10、11、12月三个月在甬缴纳社保的在职员工数均达到100人(含)以上。

区域: 浙江宁波市 来源: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2-16 至 2022-03-31

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新建产业投资项目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本期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为达到《操作细则》确定的申报条件,在宁波市注册并从事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技术服务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不含财政全额拨款、流通领域及医疗服务机构)。 (二)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项目申报类型及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条件。2020年(含)以来开工建设(以第三方监理机构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2022年底前竣工(以设备施工单位竣工报告载明的日期为准);总投资(指不含土地成本的固定资产以及外购技术软件投入,下同)超过1亿元(含)的新建产业投资项目,包括市内企业新建投资项目,以及新引进市外企业投资项目。 第一阶段申报条件:(1)已备案(或核准),取得部门立项文件;(2)2021年底前项目实际总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且主体结构封顶;(3)符合补助的投资内容原则上在备案(或核准)日之后、且在2020年之后购买。 第二阶段申报条件:(1)2021年底前取得基建施工竣工报告;(2)2021年底前取得设备施工竣工报告。 项目实施单位也可选择在项目达到第二阶段申报条件后,一次性申报(两次申报内容不得重复)。

区域: 浙江宁波市 来源: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1-18 至 2022-02-28

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引培高成长潜力企业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本期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为达到《操作细则》确定的申报条件,在宁波市注册并从事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技术服务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不含财政全额拨款、流通领域及医疗服务机构)。 (二)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项目申报类型及申报材料要求 2019年以来,在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2021年度来我市注册落户的生物医药企业。

区域: 浙江宁波市 来源: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1-18 至 2022-02-28

集成电路专项-新引进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落户补助

1.符合宁波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方向,2020年1月1日后依法在宁波市内注册成立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含)且2021年10、11、12月份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保的技术团队5人以上。

区域: 浙江宁波市 来源: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1-07 至 2022-01-28

服务贸易发展专项-数字服务贸易企业引进扶持

(一)申请企业(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宁波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含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盈利组织、园区经营管理单位、人才培训机构、高校等), 2.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并已开展相关业务。其中,服务贸易企业应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中如实填报规定报表。 3.近三年来在信用宁波网站(http: //www. nbcredit. gov. cn/)“失信名单公示”栏目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企业方面无记录,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近三年来在兑现政策中无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记录。 4.按规定积极配合我市相关政府部门完成本市商务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包括行业统计监测、行业预警等)建设的各项工作。 5.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二)企业(单位)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同类型财政扶持政策支持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区域: 浙江宁波市 来源: 宁波市商务局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1、重大项目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宁波专项产业规划导向和能效环保政策规定的非房地产类项目; (二)在宁波设立且实体化运作的企业法人单体项目; (三)具有相当规模和经济社会效益,原则上应在3年内投产运营并产生财政贡献。 2、根据产业划分,重大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新引进福布斯最新发布的世界500强,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最新发布的中国企业、中国制造业、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全国工商联最新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互联网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最新发布的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光明日报社和中国日报社最新发布的中国文化企业30强以及央企等在我市投资设立的总部、区域总部、功能型总部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高水平大学以及其他高水平名校、名院、名所等独立设置或合作共建的法人单位。 (二)制造业产业项目: 1.除国家生产力布局项目外,绿色石化、汽车整车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研发等投入,并以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为准,下同)应达到3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或3亿美元(含)以上; 2.氢能、汽车零部件、高端装备、智能家电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应达到1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或1亿美元(含)以上; 3.关键基础件、新材料项目、时尚纺织服装、文体用品、节能环保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应达到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或5000万美元(含)以上。 (三)现代服务业项目: 1.现代贸易、现代物流(含贸易物流综合服务商)、金融服务、会议展览、家政服务、人力资源、股权投资等项目的年地方财政贡献应达到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 2.现代金融类项目是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部门核准设立的持牌法人金融机构; 3.文化创意、科技及软件信息、高端培训等项目的年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 4.旅游、体育综合开发等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旅游房产投资)应达到2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或2000万美元(含)以上。 (四)现代农业项目:总投资应达到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或5000万美元(含)以上。 (五)新兴产业领域项目: 1.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医疗机构、健身产品、集成电路和大数据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应达到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或5000万美元(含)以上; 2.智能设备、5G核心器件、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应达到2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或2000万美元(含)以上; 3.在线消费、供应链项目的年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 (六)其他具有较好发展前景,拥有较多国际商标、专利,细分行业国内排名前列,对促进我市就业、经济社会发展、技术创新起到关键作用的新业态、新技术、新产业类优质项目或高端现代服务业集聚平台。

区域: 浙江宁波市 来源: 宁波市商务局

重大外资项目落户奖励

对新引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且实到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含增资、并购,下同)的项目(房地产业、类金融项目、外方股东贷款等除外,下同),给予奖励。

区域: 浙江宁波市 来源: 宁波市商务局

企业增资扩产投资项目融资支持

对企业增资扩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再给予融资支持。

区域: 浙江宁波市 来源: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引进总部企业落户奖励

在本市注册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对一定区域内的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以下称下属企业)行使投资控股、运营决策、研发设计、集中销售、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的企业法人机构。 引进总部企业奖励申请条件:在本市新注册且经营不满2年,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雇佣员工50人以上,并承诺企业在申请次年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区域: 浙江宁波市 来源: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