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新建产业投资项目

来源: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1/18-2022/02/28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
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本期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为达到《操作细则》确定的申报条件,在宁波市注册并从事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技术服务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不含财政全额拨款、流通领域及医疗服务机构)。 (二)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项目申报类型及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条件。2020年(含)以来开工建设(以第三方监理机构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2022年底前竣工(以设备施工单位竣工报告载明的日期为准);总投资(指不含土地成本的固定资产以及外购技术软件投入,下同)超过1亿元(含)的新建产业投资项目,包括市内企业新建投资项目,以及新引进市外企业投资项目。 第一阶段申报条件:(1)已备案(或核准),取得部门立项文件;(2)2021年底前项目实际总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且主体结构封顶;(3)符合补助的投资内容原则上在备案(或核准)日之后、且在2020年之后购买。 第二阶段申报条件:(1)2021年底前取得基建施工竣工报告;(2)2021年底前取得设备施工竣工报告。 项目实施单位也可选择在项目达到第二阶段申报条件后,一次性申报(两次申报内容不得重复)。
扶持标准
1.支持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二、三类),以及高端医药原辅料、医疗器械设备核心部件等项目在我市实施产业化。对新建投资规模1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按照总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固定资产投入以及外购技术软件投入,下同)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2.符合我市招商引资政策的项目按照相关政策支持。重大创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以及新建投资规模10亿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政策。
申报材料
基础材料:申请报告(申报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包括项目背景、建设内容、技术路线及特点、实施情况、实施周期进度及预计效果等)、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年度宁波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专项材料:(1)第一阶段补助:项目立项批文;第三方监理机构发出的开工通知;项目建设进度说明;项目投资明细及购买合同、发票、付款单据复印件。(2)第二阶段补助:项目立项批文;第三方监理机构发出的开工通知;基建施工竣工报告;设备施工竣工报告;项目投资明细及购买合同、发票、付款单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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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科技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关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jj.ningbo.gov.cn/art/2022/1/18/art_1229589477_58956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