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资金补助-其他软件企业落户奖励

来源: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2/16-2022/03/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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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软件
申报条件
于2018年1月1日后落户宁波且以前年度未享受落户(设立)奖励的其他国内外软件企业。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21年10、11、12月三个月在甬缴纳社保的在职员工数均达到30人(含)以上。
扶持标准
按不高于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0%(两年内达到)、7%(三年内达到)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世界500强、中国软件百强、其他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等投资企业类型说明,主要包括排名证明材料、资质、荣誉等; (三)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注册时间为2021年之前,需提交自成立年度始每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需含有主营业务收入、软件业务收入、软件业务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等内容(如申报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已出,已出的报告中未含上述指标,则需另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软件业务收入核算口径依据正文有关要求); (四)近三年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最多五份); (五)近三年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严重失信记录及违法行为,自享受宁波市软件产业专项奖励政策的当年度起,五年内工商注册与税务登记关系不迁出宁波市的承诺书; (六)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七)其他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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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jxj.ningbo.gov.cn/art/2022/2/16/art_1229109551_58934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