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专项-新引进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落户补助

来源: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1/07-2022/01/28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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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集成电路
申报条件
1.符合宁波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方向,2020年1月1日后依法在宁波市内注册成立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含)且2021年10、11、12月份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保的技术团队5人以上。
扶持标准
对新设立的集成电路设计(含EDA工具研发)企业,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含)且技术团队到位5人(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0%、最高500万元的补助; 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含)且技术团队到位15人(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0%、最高2000万元的补助。
申报材料
1.《宁波市集成电路专项政策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技术团队人员及岗位清单; 4.企业技术团队在甬缴纳社保(2021年10、11、12月份)证明;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的,可暂由财务报表替代,原则上最迟2月底前上报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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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2年度宁波市集成电路专项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jxj.ningbo.gov.cn/art/2022/1/7/art_1229109551_58933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