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创新团队补贴

在郑州市辖区内注册成立的企业,鼓励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创新团队,培育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区域: 河南郑州市 来源: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奖励(重点产业)

郑州市重点产业人才计划的申报范围是,在我市注 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金融业包含省级分支机构),依法纳税 和参加社会保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一)人工智能、电子信息、汽车与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商贸物流、文化创意、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增材制造、新材料、大数据、现代农业等战略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等方面规模以上企业;(二)各县 (市、区)、开发区重点项目投产企业 (未入规), 高成长、发展前景好的小微企业;(三)高新技术企业。 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掌握先进技术,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二)有较为丰富的项目规划、项目管理、资本运作经验的 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三)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级以上管理职务,在行业有 一定影响的经营管理人才; (四)在世界综合排名前500位大学 (以上海交通大学高等 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排名及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 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 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为准)、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相当于助理教授以上职务的专 家学者; (五)我市急需和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或者其他同等层次 人才。

区域: 河南郑州市 来源: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培养急需紧缺人才奖励(重点产业)

郑州市重点产业人才计划的申报范围是,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金融业包含省级分支机构),依法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一)人工智能、电子信息、汽车与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商贸物流、文化创意、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增材制造、新材料、大数据、现代农业等战略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等方面规模以上企业;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重点项目投产企业(未入规),高成长、发展前景好的小微企业; (三)高新技术企业。 培养的急需紧缺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在本领域参与过重要科研或工程项目实施,在解决技术和工艺难题方面取得过重要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具有丰富的项目规划、项目管理、资本运作经验,近三年为本领域或者本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杰出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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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业人才奖励

郑州市重点产业人才计划的申报范围是,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金融业包含省级分支机构),依法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一)人工智能、电子信息、汽车与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商贸物流、文化创意、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增材制造、新材料、大数据、现代农业等战略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等方面规模以上企业;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重点项目投产企业(未入规),高成长、发展前景好的小微企业; (三)高新技术企业。 重点产业人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高级技师职称,与企业签订两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二)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专业基本符合《郑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要求; (三)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请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35周岁、4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区域: 河南郑州市 来源: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

1、顶尖人才和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顶尖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国两院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的科学家;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其他相当层次顶尖人才。 (2)人才团队由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组成,人数为3-5人,团队成员需具有博士学位; (3)人才团队带头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核心成员不超过65周岁。 2、申报顶尖人才和团队引进计划的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应绝对控股。 (3)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创新型企业。 (4)应有经相关部门批复建设或认定的市级以上的各类研发机构。 (二)创新创业领军团队项目申报条件 1、创新创业领军团队成员中,核心成员须有3人以上,至少有1人应全职来郑创新创业,其余成员每年应在郑州工作6个月以上。团队带头人须符合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个人基本申报条件,核心成员均须符合省“百人计划”个人基本申报条件,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且在郑稳定合作工作5年以上。 2、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在相关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符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在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拥有可产业化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备突破重大技术、解决关键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并能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认真履约;所创办企业须在郑完成工商注册、参保等相关手续。 (三)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5年以上海内外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市战略支撑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 2、有自主创业经验,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担任管理职位5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经营管理人才。 3、创办科技型企业,本人投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非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5%。 对于研发水平或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四)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须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5年以上海内外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在签约企业或平台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掌握关键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 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国际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承担过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相关的任务,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的领军人才。 4、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或自主创新产品具有国际水平的企业领军人才。 对于研发水平或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五)高层次创业紧缺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1、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2、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应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符合我市战略支撑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相关技术能够转化,相关产品能够产业化,并具有市场前景; 3、创办科技型企业,本人投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非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5%。 对于特别优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六)高层次创新紧缺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1、企业紧缺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 2、具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相关单位关键岗位从事科研、管理或教学工作经历,符合我市战略支撑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拥有核心技术和重要科技成果,或具有学科重要奖励,业绩突出; 3、与所在企业或平台签订5年以上聘任合同,并保证每年至少有6个月在签约企业或平台工作。 对于特别优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区域: 河南郑州市 来源: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补助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申请建立实践基地,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如近三年连续盈利),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 (二)建立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拥有高水平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市厅级以上荣誉),拥有较高水平的科研团队,较好的科研条件; (三)能与博士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创新等项目合作; (四)能为博士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创新载体或承担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单位可优先申请设立实践基地。

区域: 河南郑州市 来源: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牧野英才”行动计划科技创新创业项目高层次人才

一、申报条件 (一)认定的对象主要是2018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全职引进或新培育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须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且每年至少有6个月在签约单位或创办企业当地工作。 (二)高层次人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 4.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标准 高层次人才分为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和拔尖人才(C类)三类,认定工作按照《新乡“牧野英才”三年行动计划》中“人才认定标准”确定的分类及标准进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A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3.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新加坡、韩国、西班牙、以色列等国家相当于院士的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成员或高级成员)。 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5.按照《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国外高端人才。 6.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国际著名金融机构首席执行官或首席专家,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官;国际著名学术组织主席或副主席;国际标准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顶尖人才。 (二)B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荣誉称号之一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国家外国专家局“首席外国专家项目”人选;中央直接联系掌握的高级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2.近5年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中国专利金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3.近5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牵头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4.具有下述各岗位经历之一者: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董事会成员、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国际著名金融机构、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中层正职管理人员或技术岗位负责人;国际著名学术组织成员。 5.中原学者;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领军人才。 (三)C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荣誉称号之一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重点外国专家项目”人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2.近5年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获得者;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中国青年科技奖。 3.近5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前2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项目分课题组长;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世界500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高管及技术研发负责人;全国知名学会会长、副会长。 4.省优秀专家;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特聘教授;省特聘研究员;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省“国际人才合作项目计划”外国专家人选;省会计领军人才。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拔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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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英才”行动计划急需紧缺经营管理人才和产业发展人才

一、申报条件 急需紧缺人才申报的范围是2018年1月1日以来我市企业、自创区“一区四园”、省级产业集聚区、市级专业园区、市政府确定的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等引进的急需紧缺经营管理人才和产业发展人才。 企业指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一)我市明确的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规模以上企业; (二)各县(市、区)重点项目投产企业(未入规),高成长、发展前景好的小微企业; (三)高新技术企业; (四)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等。 急需紧缺人才,应符合《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牧野英才”“名校英才”“牧野工匠”3个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的D类人才下列标准之一: (一)经营管理人才。主要指企业引进的具有相应职业资格,且在相关领域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在行业20强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或担任行政总监、人力资源总监、财务总监、资本运营总监、营销总监等职务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二)产业发展人才。主要指我市紧缺的园区招商、经济管理、科技服务、产业规划、资本运作、工业设计、技术研发等专业领域,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且有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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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英才”行动计划青年英才评审认定

1.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来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和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建一流学科的本科毕业生。 2.硕士、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或者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博士不设年龄限制。 3.与新乡市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新乡自主创业,且按规定在我市连续缴纳(不含补缴)满三个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区域: 河南新乡市 来源: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原学者建设科学家工作室奖励

支持中原学者建设科学家工作室,根据其每年获得省院士基金计划支持经费,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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