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急需紧缺人才申报的范围是2018年1月1日以来我市企业、自创区“一区四园”、省级产业集聚区、市级专业园区、市政府确定的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等引进的急需紧缺经营管理人才和产业发展人才。
企业指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一)我市明确的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规模以上企业;
(二)各县(市、区)重点项目投产企业(未入规),高成长、发展前景好的小微企业;
(三)高新技术企业;
(四)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等。
急需紧缺人才,应符合《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牧野英才”“名校英才”“牧野工匠”3个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的D类人才下列标准之一:
(一)经营管理人才。主要指企业引进的具有相应职业资格,且在相关领域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在行业20强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或担任行政总监、人力资源总监、财务总监、资本运营总监、营销总监等职务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二)产业发展人才。主要指我市紧缺的园区招商、经济管理、科技服务、产业规划、资本运作、工业设计、技术研发等专业领域,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且有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的专业人才。
申报材料
1.《“牧野英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表.docx》(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三年以上(含三年)正式劳动合同(经营管理人才另需提供企业任职文件);
5.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相关领域任职经历证明材料(经营管理人才另须提供原工作年限内行业协会等关于行业20强企业的证明材料);
7.申请单位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
8.其他证明企业资质的材料等;
9.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个人参保证明由人社部门配合协查;
10.个人收入纳税证明由税务部门配合协查;
11.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