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补助

来源: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申请建立实践基地,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如近三年连续盈利),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 (二)建立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拥有高水平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市厅级以上荣誉),拥有较高水平的科研团队,较好的科研条件; (三)能与博士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创新等项目合作; (四)能为博士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创新载体或承担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单位可优先申请设立实践基地。
扶持标准
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最高可获得资助经费20万元,依据工作开展情况申请资助,用于建站、引进博士后、研究项目合作等活动费用的支出。
申报材料
《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和《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汇总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立项批复、成果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郑州市首批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zzrs.zhengzhou.gov.cn/tzgg/1584627.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