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英才”行动计划科技创新创业项目高层次人才

来源: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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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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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其他
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一)认定的对象主要是2018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全职引进或新培育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须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且每年至少有6个月在签约单位或创办企业当地工作。 (二)高层次人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 4.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标准 高层次人才分为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和拔尖人才(C类)三类,认定工作按照《新乡“牧野英才”三年行动计划》中“人才认定标准”确定的分类及标准进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A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3.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新加坡、韩国、西班牙、以色列等国家相当于院士的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成员或高级成员)。 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5.按照《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国外高端人才。 6.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国际著名金融机构首席执行官或首席专家,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官;国际著名学术组织主席或副主席;国际标准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顶尖人才。 (二)B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荣誉称号之一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国家外国专家局“首席外国专家项目”人选;中央直接联系掌握的高级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2.近5年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中国专利金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3.近5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牵头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4.具有下述各岗位经历之一者: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董事会成员、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国际著名金融机构、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中层正职管理人员或技术岗位负责人;国际著名学术组织成员。 5.中原学者;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领军人才。 (三)C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荣誉称号之一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重点外国专家项目”人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2.近5年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获得者;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中国青年科技奖。 3.近5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前2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项目分课题组长;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世界500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高管及技术研发负责人;全国知名学会会长、副会长。 4.省优秀专家;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特聘教授;省特聘研究员;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省“国际人才合作项目计划”外国专家人选;省会计领军人才。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拔尖人才。
扶持标准
经认定的“牧野英才”高层次人才,按《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牧野英才”“名校英才”“牧野工匠”3个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新办〔2017〕49号)相关规定享受资金奖励、免租住房、医疗服务、子女入学和配偶就业等相关支持政策。高层次人才享受的支持政策和相关待遇由财政、住建、发改、工信、教育、人社、卫健、文旅等部门根据其职能予以落实。
申报材料
1.填写《“牧野英才”科技创新创业项目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docx》(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佐证材料。(通过资源共享等渠道能够认定其身份的高层次人才,不再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通过资源共享等渠道无法核实身份的高层次人才,按需要追加以下佐证材料:聘用合同;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等。以上材料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4.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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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牧野英才”行动计划创新创业项目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青年英才 评审认定工作的公告

https://www.haxx.lss.gov.cn/sitesources/xxsrsj/page_pc/xwzx/gsgg/articlea966c68e2bc247b782f63d0ee58ce00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