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二级高层次人才(博士或正高)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区域: 广东江门市 来源: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三级高层次人才(副高或高级技师)

高级技师;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区域: 广东江门市 来源: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一级高层次人才

(一)“诺贝尔奖”等著名国际奖项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发达国家院士(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是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 (二)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长江学者成就奖、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三)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二等奖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完成人;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中国专利金奖完成人等其他国家级科技奖项和荣誉称号。 (四)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者(须为学术带头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工程师,重大专项项目技术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且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专家顾问组组长、副组长,领域专家咨询组组长、副组长;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国家认定技术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五)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科研团队的带头人和领军人才。 (六)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获得者。 (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区域: 广东江门市 来源: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

1.已申报测算项目的地区项目; 2.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3.项目单位为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以及符合环保、能耗、安全等有关政策; 4.企业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区域: 广东韶关市 来源: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6-23 至 2022-07-05

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

(一)项目实施地在韶关市境内,并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 (二)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统计表”中项目行业编码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制造业行业。 (三)制造业项目立项和“十四五”期间预计完成总投资须 5 亿元以上。项目建设地发生变更的,按项目最终实际建设地申报条件和标准执行。 (四)项目已入库纳统,同时未获得过省重大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的支持。 (五)项目单位近 3 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相关领域政策规定,以及环保、节能、安全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项目不存在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形。

区域: 广东韶关市 来源: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6-23 至 2022-07-05

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奖补项目入库-招商奖励

(一)申报对象:各工业园区内2020年1月1日后建成投入使用的标准厂房投资主体。 (二)申报条件:符合《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的标准厂房项目。 1、建设标准 (1)、技术标准。符合项目所在地城市(镇)规划要求。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 2.0,建筑密度应不低于40%,绿地率不少于10%,建筑面积不低于 2 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可按栋、层等固定界限为标准单位分割登记和转让。 (2)、功能配套。标准厂房建设须符合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技术要求,建设完善的道路、电力、通讯、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 7%,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1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2、准入原则 (1)标准厂房项目要根据本地区的产业基础和发展重点,明确产业发展方向,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建设专题性标准厂房,产业发展方向需符合产业准入政策。(2)入驻企业符合标准厂房的产业定位,生产工艺符合环保、安全要求,入驻企业中主导产业占用厂房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厂房总面积的 70%,鼓励同行业企业、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集聚发展。 (3)符合所在工业园区关于产出、税收等方面要求。

区域: 广东韶关市 来源: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5-16 至 2022-05-31

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

一、申报对象 在韶关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且已于2021年上规或计划于2022年上规的小微工业企业。2018年以来已获得该项资金的企业不在此范围。 二、支持方式 (一)技术改造项目 1.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提升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的改扩建技改项目,包括新建投产企业的异地搬迁改造项目。 2.奖励的设备只包括生产性成套设备,不包含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非专用电脑、基建项目、装修改造、人员工资、生产原材料等。 (二)技术创新项目 1.支持小微企业对解决制造工艺技术、材料替代、产品性能、技术服务模式、行业关键技术等方面进行的技术创新项目。 2.奖励的研发费用只包括购置研发设备仪器、外协加工费、技术咨询费,不包含购买原材料等费用。 (三)本专项资金采用事后奖励方式,未申报入库的项目不纳入财政资金预算编制,最终支持金额依据项目入库后的下年度市财政资金安排情况具体确定下达。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市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对未如期上规的企业将不安排奖励资金。 三、入库要求 (一)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500万元,项目设备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项目须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 (二)项目须在2021年7月1日(含)至2022年6月30日(含)期间完工。 (三)同一家企业不能申报多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多头申报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须未获得财政资金支持。

区域: 广东韶关市 来源: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5-24 至 2022-07-15

“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认定

认定对象需为韶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家政行业的一线服务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五级(初级工)以上家政服务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或初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2.爱岗敬业、业绩突出,技艺得到同行认可并具有良好口碑,消费者(客户)满意度高; 3.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从业期内无违法犯罪不良行为记录; 4.其他经省、市人社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人员。

区域: 广东韶关市 来源: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7-04 至 2022-07-08

人才工程人才奖励

一、申报条件 在韶关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15%计算的税额部分,可申报韶关人才工程人才奖励。奖励金额具体计算方式详见附件。 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通过实施韶关人才工程从国内外引进和本土培育的南岭团队成员、创新创业人才。 (二)在韶关市注册的企业和其他机构任职、受雇,或在韶关市提供独立个人劳务,或在韶关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韶关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才。 (三)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 二、申报主体 人才奖励按照自愿申报、认定审核的方式进行,申报人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一般由扣缴义务人代办奖励申请。申报人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区域: 广东韶关市 来源: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7-01 至 2022-08-31

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补贴项目

一、申报范围 我市用人单位,包括在我市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群众和社会团体、中省驻韶单位等。 二、申报对象 申报范围内用人单位招收、录(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下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一)韶关学院、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二)我市生源市外院校的高校毕业生;(三)市外生源市外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2018 年 1 月 1 日后毕业三年内(以毕业证时间为准),且 2021 年 6 月 6 日前(含),一次性签订24个月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按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中省驻韶单位按隶属关系参加我省社会保险的列入享受范围)。 1.首次申请需满足:按规定在工作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 12 个月且申报时社保关系仍在该单位。2019 年1月1日至5 月 31 日期间毕业且毕业三年内未申请过相关补贴的可提交材料申请。 2.第二次申请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①按规定在同一工作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24个月且申报时本人社保关系仍在我市;②变更工作单位申报的须满足申报时仍在毕业三年内,按规定在新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12 个月且申报时社保关系仍在该单位。2022 年10 月1日至10月 31 日符合条件申请第二次补贴的可提交材料申请。 合同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或调离本市的当年停止发放以上补贴。

区域: 广东韶关市 来源: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5-31 至 2022-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