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

来源: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6/23-2022/07/05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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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集成电路,化工产业
申报条件
1.已申报测算项目的地区项目; 2.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3.项目单位为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以及符合环保、能耗、安全等有关政策; 4.企业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扶持标准
以事后奖励的方式,对核算期间内符合条件的支持项目用地或生产运营成本、科研投入、产业园发展、配套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设备奖励、贷款贴息、人才奖励、用工或职业技能培训、“工改工”等(其中用地或生产运营成本、科研投入、产业园发展、配套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设备奖励、“工改工”以发票等合法票据为准,金额不含税)按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超过10%的比例进行奖励)。申报奖励总金额不得超过测算项目获得的奖励金额。
申报材料
(一)封面及目录。封面统一标明为“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申请报告”, 标明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申报日期和支持方式,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二)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三)项目申请报告(报告要求内容详见附件3)。 (四)承诺函(见附件4)。 (五)项目所在地发改、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对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审核意见(韶关新区、华南装备园可自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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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http://gxj.sg.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2242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