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软件,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高端装备,机器人,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设计,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建筑业,产业园,航空航天,海洋产业,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科研单位,公共服务,高技术服务,传统服务业,农业,军工业,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诺贝尔奖”等著名国际奖项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发达国家院士(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是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
(二)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长江学者成就奖、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三)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二等奖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完成人;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中国专利金奖完成人等其他国家级科技奖项和荣誉称号。
(四)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者(须为学术带头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工程师,重大专项项目技术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且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专家顾问组组长、副组长,领域专家咨询组组长、副组长;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国家认定技术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五)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科研团队的带头人和领军人才。
(六)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获得者。
(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