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

来源: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6/23-2022/07/05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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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集成电路,化工产业
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施地在韶关市境内,并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 (二)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统计表”中项目行业编码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制造业行业。 (三)制造业项目立项和“十四五”期间预计完成总投资须 5 亿元以上。项目建设地发生变更的,按项目最终实际建设地申报条件和标准执行。 (四)项目已入库纳统,同时未获得过省重大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的支持。 (五)项目单位近 3 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相关领域政策规定,以及环保、节能、安全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项目不存在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形。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一)测算项目单位加盖本单位公章(含骑缝章)的申报材料及项目承诺书,项目承诺书应包括材料真实性、近 5 年来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的承诺书。 (二)测算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三)测算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测算项目实施地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项目代码回执(测算项目单位登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打印获取)。 (五)测算项目申报期内专项审计报告(含固定资产投资相关情况)。 (六)测算项目在 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报投资奖励的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明细清单和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相关凭证(如发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项目审计报告等)。 (七)测算项目建设现场施工进度、厂房、设备(含铭牌)等能证明项目投资真实性的图片资料。 上述材料统一采用 A4 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必须编制页码、目录,装订成册(胶装),加盖公章(含骑缝章)。申请材料内容应当真实、清晰、有效、规范,提供相关凭证复印件的,要注明“与原件相符,对其真实性负责”相关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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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http://gxj.sg.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2242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