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中国”佛山试点城市建设专项-科普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加强科技志愿者、科普讲师团讲师、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等科普人才能力建设,组织上述人员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普示范社区、科技志愿服务站等为阵地,开展人员培训、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志愿服务等。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金融人才扶持

一、本办法所称的金融人才是指在我市金融监督或管理部门、持牌金融机构(含分支机构)、“7+4”类金融机构、金融后台机构、金融研究教育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全国证券交易所驻佛山服务基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金融行业自律组织、上市企业(含新三板挂牌企业)及纳入添翼行动的后备企业、市企业金融服务团中从事金融相关工作,以及与佛山市政府、企业或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且在佛山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的柔性引进的金融人才。包括金智人才、金专人才、金匠人才三大类。 (一)金智人才:佛山市政府、企业或机构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审委委员、中国经济50人论坛成员、中国金融40人论坛成员、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等在国内外金融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或拥有行业领军地位的人才,佛山市聘请的经济金融领域的市政府顾问,获得优粤佛山卡A卡的金融领域人才以及对佛山经济金融作出重大贡献的金融人才。柔性引进人才仅适用于金智人才。 (二)金专人才:在我市持牌金融机构(含分支机构)、“7+4”类金融机构、金融后台机构、金融研究教育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全国证券交易所驻佛山服务基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金融行业自律组织、上市企业(含新三板挂牌企业)及纳入添翼行动的后备企业、市企业金融服务团中从事金融相关工作,在金融招商、金融创新、金融科技、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企业上市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金专人才的评定以项目为导向,具体扶持领域和名额根据每年的金融工作重点进行调整。 (三)金匠人才:长期坚守本职岗位,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切实发扬工匠精神、奉献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所在机构或组织连续服务20年以上,在工作岗位中有突出表现并对单位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或2021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省级以上道德模范称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含享受相同待遇者)、省部级以上专业领域重要研究成果的表彰奖励、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奖励的金融从业人员。金匠人才的评定遵循“好中选优”的原则,由所在机构或组织推荐上报,具体扶持名额根据每年的申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被评定的金智人才优先推荐申领优粤佛山卡A卡,被评定的金专人才、金匠人才优先推荐申领优粤佛山卡B卡,并探索推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金智人才、金专人才和金匠人才参照提供优粤卡相应类别可享受的市级人才服务待遇;探索为金智人才和金专人才提供投保高端团体保险等优质服务。 二、上述金融人才包含存量人才和新引进的人才,须与所在企业、机构或组织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柔性引进人才除外)。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文化英才扶持工程认定

一、选拔范围 凡在我市从事文化产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博非遗、文学艺术、公共文化等领域工作,身体健康,年富力强,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和申报门类要求的文化人才,均可申报认定。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优,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业界影响力; (二)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保关系在我市,或者主要创新创业创作活动在我市进行; (三)有较高学术(专业)造诣,近五年的业务成绩突出,对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贡献较大,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是本界别学术(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有国内外同行承认的有影响的重要成果或代表性作品; (四)年富力强,有较大发展潜力,在职在岗,年龄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获得省级以上重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 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 二、不得申报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佛山市文化英才: (一)已获评为佛山市文化英才的人才,或根据《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被认定为佛山市引进领军人才,入选佛山市创新领军人才,入选佛山市创业领军人才,为省、市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的人才; (二)道德败坏,存在学术不端、抄袭等不诚信行为,或者有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行为的; (三)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违法情形的。 三、申报项目类别 第一类:文化产业类 (一)评选认定范围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全职工作并依法纳税满1年以上,在企业管理、研发、生产岗位担任高级职位,对企业的创新发展、效益提升能够发挥重大作用,个人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30万元以上,能够带动、引领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在我市产业化转化,并有较大经济、社会贡献或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人才,可申报认定文化产业类文化英才。 前款所称“文化企业”,具体包括以下四类企业: 1.重点企业和龙头文化企业。指在全国文化行业中具有综合竞争优势、具有较高市场份额、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企业,主要是经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行业领先企业、总部企业、创新型企业等; 2.高成长型文化科技企业。指发展速度快、能带来高效益、具有高增值能力的,经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文化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 本指南所称“企业人才”,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以及其他副职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2.企业总工程师、首席技术官、首席科学家,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项目的高级技术研发、设计人才; 3.企业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企业高级技师、技能大师,以及其他在生产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促进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显著提高的高技能人才。 第二类:新闻出版类 (一)评选认定范围 在我市从事新闻出版行业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被评为新闻出版或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实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在本领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全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报新闻出版类文化英才。 1.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以下奖项之一的: (1)图书奖的认定著作责任者或责任编辑; (2)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奖的出版、制作、运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期刊奖的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 (4)印刷复制奖的印刷复制单位主要负责人; (5)装帧设计奖的设计者; (6)先进出版单位奖的主要负责人; (7)优秀出版人物(优秀编辑)奖。 2.担任重要稿件采写工作,发表的新闻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一等奖以上的作者或者编辑,或获得过两次以上的中国新闻奖二等奖的作者或者编辑。 3.获得长江韬奋奖的新闻工作者; 4.有较高的新闻或出版理论研究水平,出版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准和较大影响的学术专著、论文,主持完成或正在主持国家或省部级以上与本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科研课题,担任省部级以上理论研究和学术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 5.负责在国家、省、市有较大影响的版面、栏目、节目的编辑工作,有较高的新闻采编或出版选题策划与编辑业务水平,有同行公认的高水平业绩,获得过国家级新闻或出版奖项。 第三类:广播影视类 (一)评选认定范围 在我市各类广播影视单位、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在本地区广播影视行业有较强影响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认定广播影视类文化英才。 1.独立或者联合(前三名)创作的广播影视作品,获得国家级以上大奖1件以上,或省级奖一等奖2件以上;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较大影响力的影视展会或电影节奖项1件以上; 2.获得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三项荣誉称号之一的; 3.获得过个人从事专业领域国家级个人单项奖励正式奖一次以上; 4.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广电总局或有关部委科技成果奖、科技创新奖、金鹿奖、金帆奖、全国技术能手竞赛等专业奖励一等奖1次以上(排名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5.主持策划、经营投资1亿元以上的影视项目业绩显著,影响广泛,取得突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行业和社会认可。 第1点所称“国家级以上大奖”及“省级奖”参照《佛山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第五部分“鼓励优秀影视作品”规定的有关奖项,并包括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及省级广播影视奖。 第四类:文博非遗类 (一)评选认定范围 在我市从事文物博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专业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认定文博非遗类文化英才。 1.从事文物博物领域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文化类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研究成果或工作业绩突出; 2.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为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近5年工作业绩突出,需未来三年内能够承担本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带徒工作,效果显著,社会影响好。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获评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佛山·大城工匠”的人才可申报文博非遗类文化英才,认定时可优先考虑。 第五类:文学艺术类 (一)评选认定范围 具有较高的文艺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在表演艺术、美术、文学创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主要文艺创作活动在我市进行,近五年有代表性作品并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的文艺工作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认定文学艺术类文化英才。 1.在国家级文艺展览、文艺活动、文艺刊物或权威媒体等公开发表、出版、展演、播出、入选一次以上(表演排名前两位,其他排名为第一位);或者在省级文艺展览、文艺活动、文艺刊物或权威媒体等公开发表、出版、展演、播出、入选两次以上(表演排名前两位,其他排名为第一位); 2.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文学艺术作品的主要创作人员(导演和编剧排名第一位,表演排名前两位),或举办过省级以上个人作品展览、演出; 3.近五年内曾入选全国人文社会科学课题重点项目(排名第一的课题主持人,申报科目类别为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 4.创作发表过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长篇小说,或多部剧本、中短篇小说、诗集等文学作品; 5.获得国家级常设文艺评奖1项以上。 其中所称文艺展览、文艺活动、文艺刊物或权威媒体参照但不限于《佛山市文艺精品专项扶持实施意见》。国家级常设文艺评奖参照《佛山市文艺精品专项扶持实施意见》。 第六类:公共文化类 (一)评选认定范围 在我市从事公共文化领域服务管理、项目管理、活动策划、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资源建设、技术保障等专业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文化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艺术专业或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研究成果或工作业绩突出,在全国公共文化领域有较高知名度。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过国家或省级科研课题(项目)的研究工作;或策划并承担过在本省有较大影响的公共文化活动或项目的人才,可申报认定公共文化类文化英才。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柔性引进人才补贴

一、柔性引才,是指我市用人单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的人事、劳动、社保关系不在我市的人才。 二、用人单位包括以下范围: (一)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立时间在1年以上(含一年)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三)注册地不在佛山,但利用佛山国有资产举办的单位。 三、柔性引才对象: (一)符合《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的人才;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 (三)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持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型人才; (五)经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 四、柔性引进的人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二)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每年实际在我市工作天数累计不少于30天; (三)柔性引才单位与人才全职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四)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粤菜名厨奖励

一、申报认定对象 具有佛山户籍或在佛山市内居住,以及在佛山从事粤菜烹饪(广式点心)相关工作10年以上的“粤菜师傅”。 二、申报认定名额认定佛山粤菜名厨30名。各区原则上按如下人数推荐申报:禅城区12名,南海区15名,顺德区15名,高明区8名,三水区8名。 三、申报认定条件 佛山市粤菜名厨人选应具有良好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综合素质高、行业内公认既善于传承弘扬粤菜文化,又具有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粤菜师傅”优秀人才,在粤菜传承、研发、推广交流和带徒授课传技方面成果显著突出,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中式烹调师或中式面点师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二)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称号和奖项,包括但不限“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华金厨”、“中国烹饪大师(名师)”、“广东省技术能手”、“广东省烹饪名师(大师)”、“佛山市技术能手”等; (三)参加省级及以上“粤菜师傅”相关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等次(名次); (四)参与编撰粤菜烹饪(广式点心)书籍、刊物或发表相关论文著述。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选拔认定

在佛山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生产岗位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爱岗敬业,作风优良,原则上需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纳入选拔认定范围),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方面业绩贡献突出,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 (二)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在市级及以上级别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在本岗位工作业绩突出。 (五)具有民间传统工艺绝技、绝活,热心传授技艺,社会公认的能工巧匠。 本次选拔认定活动将从各区推荐人选中选拔认定出50名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市直企事业单位人选按属地原则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各区应重点从企业推荐优秀人选。推荐的人选中,女性人数不少于总数的10%。每家企事业单位最多推荐两名人选,且推荐人选从事的职业(工种)不能重复。往届已被选拔认定为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本届不再参加选拔认定。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

(一)符合我市发布的《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操守和社会责任感,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并全职在佛山工作。其中,国内人才须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市外人才引进手续;外籍人才须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件,国(境)外人才每年在佛山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 (四)参保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缴纳地在佛山市。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人才集聚发展

1、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级赛事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企业团队,并在我市实施项目产业化或创办企业的; 2、新引进的领军人才,博士和博士后、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等技术人才和领军人才。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企业上市扶持资金-上市团队扶持

(一)本办法扶持的企业,是指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 (二)本办法扶持的企业上市团队,是指辅导企业完成境内IPO上市的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2018年度高端金融人才扶持资金

符合《办法》条件规定的高端金融人才(条件及奖励金额详见附件2),并由其所在金融机构统一提出申请。申报程序 1.公告。市金融局将在官方网站(www.fsjrj.gov.cn)公告并提供有关附表下载。 2.申报。由所在金融机构对申报人各项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中加具单位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4日(星期四)前向所在区金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逾期后不再受理。各申报单位应同步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请,网址:http://www.fsfczj.gov.cn。 3.初审。各区金融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向所在区税务部门核实企业纳税及个人纳税情况(各种纳税数据均以在佛山市辖内实际入库金额为准),确认无异议后于4月19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金融局,并同步完成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上的审核流程。 4.复审。市金融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确认无异议后报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授权机构审定。 5.公示。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授权机构审定后,将受扶持人员名单、扶持金额及所在企业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发放。在公示结束后择机发放给金融人才所在机构账户。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