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选拔认定

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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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在佛山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生产岗位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爱岗敬业,作风优良,原则上需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纳入选拔认定范围),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方面业绩贡献突出,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 (二)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在市级及以上级别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在本岗位工作业绩突出。 (五)具有民间传统工艺绝技、绝活,热心传授技艺,社会公认的能工巧匠。 本次选拔认定活动将从各区推荐人选中选拔认定出50名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市直企事业单位人选按属地原则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各区应重点从企业推荐优秀人选。推荐的人选中,女性人数不少于总数的10%。每家企事业单位最多推荐两名人选,且推荐人选从事的职业(工种)不能重复。往届已被选拔认定为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本届不再参加选拔认定。
扶持标准
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予“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工资外津贴,享受期限为两年。
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填写《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申报表》(附件2),附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奖励或荣誉证书、工作成果等证明材料,提交本单位审查推荐。 二、各区上报的申报材料应包括: 1.本区开展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选拔认定的书面总结材料; 2.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推荐表(附件1); 3.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申报表(附件2); 4.申报人事迹材料(800字左右); 5.申报人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奖励或荣誉证书以及成果证明材料。 申报人事迹材料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具意见。具体内容包括: 1.申报人的技术特长,在国内同行业、领域中的影响和作用情况; 2.申报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以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佛山市做出突出贡献的具体事例; 3.申报人曾获得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 纸复印,并要求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同”字样,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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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选拔认定活动的通知

http://hrss.foshan.gov.cn/zwgk/xxgg/content/post_4733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