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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菜名厨奖励

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认定对象 具有佛山户籍或在佛山市内居住,以及在佛山从事粤菜烹饪(广式点心)相关工作10年以上的“粤菜师傅”。 二、申报认定名额 认定佛山粤菜名厨30名。各区原则上按如下人数推荐申报:禅城区12名,南海区15名,顺德区15名,高明区8名,三水区8名。 三、申报认定条件 佛山市粤菜名厨人选应具有良好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综合素质高、行业内公认既善于传承弘扬粤菜文化,又具有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粤菜师傅”优秀人才,在粤菜传承、研发、推广交流和带徒授课传技方面成果显著突出,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中式烹调师或中式面点师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二)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称号和奖项,包括但不限“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华金厨”、“中国烹饪大师(名师)”、“广东省技术能手”、“广东省烹饪名师(大师)”、“佛山市技术能手”等; (三)参加省级及以上“粤菜师傅”相关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等次(名次); (四)参与编撰粤菜烹饪(广式点心)书籍、刊物或发表相关论文著述。
扶持标准
对认定为佛山市粤菜名厨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工资外津贴;颁发荣誉证书。
申报材料
1.佛山市粤菜名厨申报表(个人相片可用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非佛山户籍的同时提交佛山市内合法有效居住证明材料); 3.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复印件; 4.所获各项荣誉、奖项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 5.粤菜传承、研发、推广交流和带徒授课传技方面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参加粤菜文化交流活动、带徒授课、展示拿手绝活、研发的粤菜菜品或广式点心等); 6.从事粤菜烹饪(广式点心)相关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聘书、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单位或推荐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7.编撰粤菜烹饪(广式点心)书籍、刊物或发表相关论文著述材料; 8.个人材料,内容主要包括粤菜从业经历、工作业绩成果、技术技能水平、带徒传技情况(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本行业(领域)所作出的贡献及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和社会影响力、所获荣誉奖励情况等。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确保文字图片清楚清晰,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一式两份,并加盖工作单位(推荐单位)公章(骑缝章),书籍和刊物可单独附上;申报表和个人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佛山市粤菜名厨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hrss.foshan.gov.cn/gkmlpt/content/4/4778/post_4778921.html#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