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传统实业
扶持标准
(一)国家重大科研创新项目立项课题(项目)负责人作为带头人组建的创新创业团队,可直接申报我市“全年申报、单独评审”类科技创新团队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对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级赛事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企业团队,并在我市实施项目产业化或创办企业的,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奖补,区财政按照不少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我市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带头人个人所得税市、区留存部分,市财政连续3年给予全额补助,领军人才自引进认定当年开始计算,创新团队自项目通过验收当年开始计算。
(四)市财政对新引进的领军人才每人给予200万至400万元安家补贴;博士和博士后、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20万元至30万元安家补贴;对来佛山培养(实践)满3个月以上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500元和1500元生活补贴,每人可连续补贴10个月。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配套。
(五)鼓励机构和个人为我市举荐科技人才,每成功引进1个国家级创新人才团队,给予举荐者30万元奖励;每成功引进1名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给予举荐者10万元奖励;每成功引进1个省级创新创业团队,给予举荐者20万元奖励;每成功引进1名省级科技领军人才,给予举荐者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