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团队申报认定

(一)带头人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领军人才以上层次,或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行业影响力;成员有5名以上高层次人才。 (二)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每年在琼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三)具有明确的人才团队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合作基础。 “海南省人才团队”认定重点向园区、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业人才团队倾斜。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海系列”育才计划-南海工匠

面向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有针对性地选拔培养一批具有高超技艺、富有创新能力、带动作用突出的技术技能人才。 1. 在一线岗位从事生产技术、教学培训工作,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黎锦、椰雕、贝雕、石刻、制茶等民族民间技艺方面有公认绝技绝活的优秀技能人才,可不受职业资格等条件限制。 2. 技术高超或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在国内或省内有重要影响力和知名度;或在传技带徒、组织攻关、培养人才、参加技能竞赛等方面成绩显著,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高层次人才认定-拔尖人才

(一)担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863计划”课题组第二、第三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2.国家“973计划”课题组第二、第三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第二、第三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课题第二、第三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主持人(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6.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7.“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8.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9.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对象第二层次人选; 10.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11.海南省特级教师; 12.“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13.海南省会计领军人才; 14.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中在职在岗的省级以上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15.在职在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二)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2名; 2.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二等奖前2名; 3.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前2名; 4.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6.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作品类,须为主创、主演人员且排名第1); 7.文联奖(须为个人获得且排名第1,含子项12个:中国戏剧奖、中国美术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等10个奖项的最高等级奖); 8.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9.海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 10.海南省椰岛友谊奖; 11.海南省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 12.海南省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奖; 13.海南省十大专利发明人; 14.全国优秀教师; 15.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16.海南省模范教师; 17.亚洲锦标赛冠军,亚运会、全运会银牌、铜牌(含运动员及单项总教练、主教练)。 高层次人才除应具备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 (三)业绩显著,贡献突出; (四)已在我省工作的人才,年龄不受限制。新引进的人才,除大师级人才年龄不受限制外,其他层次人才须在55周岁以下。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引才奖励

一、申报范围条件 自2018年5月13日—2019年5月13日,用人单位、中介组织、个人全职引进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或全职引进由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作为带头人的人才团队,或成规模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10人以上,党政人员除外)到海南工作的,可申报引才奖励。人才(或团队)引进时间以2018年5月13日后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为准。 二、申报对象要求 (一)用人单位:包括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含中央驻琼单位)、企业等,其中企业应在海南省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海南省内纳税。 (二)中介组织: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企业、国内外人才联络站(工作站)、人才协会、人才研究会等。 (三)个人:不包括我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人事人才和招才引智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引进人才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各类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等科研平台负责人及有关科研项目带头人等可不受上述条件约束进行申报。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委组织部

高层次人才认定-大师级人才

担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一)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 (二)沃尔夫奖获得者、菲尔兹奖获得者。 (三)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四)图灵奖获得者。 (五)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六)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七)美国、俄罗斯、法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 (九)高等学校一级教授。 高层次人才除应具备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 (三)业绩显著,贡献突出; (四)已在我省工作的人才,年龄不受限制。新引进的人才,除大师级人才年龄不受限制外,其他层次人才须在55周岁以下。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士后资助资金-博士后科研资助

研究项目资助申请条件 (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完成2个月后。 (二)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三)申请者必须是经批准在我省流动站、工作站或依托我省地域内的国家和本省重大项目招收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后。 (四)在站期间开展的科学研究工作要与我省经济建设科、教事业发展紧密结合同时符合我省十二个重点产业需要,技术路线明确、清晰,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五)获得资助后,申请者须承诺所发表、出版与本人在站期间从事科研课题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鉴定、上报成果等,均标注“海南省博士后研究资助项目”字样。 面上资助申请条件 除具备研究项目资助申请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获得国家博士后面上资助的项目,在评选中可作为优先条件。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财政厅

高层次人才认定-领军人才(高新技术企业)

担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者: 在职在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第一负责人。 高层次人才除应具备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 (三)业绩显著,贡献突出; (四)已在我省工作的人才,年龄不受限制。新引进的人才,除大师级人才年龄不受限制外,其他层次人才须在55周岁以下。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层次人才认定-杰出人才

(一)担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首席科学家); 2.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师、副总师,项目负责人; 4.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主持人;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7.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工程中心主任; 8.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10.中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人选; 1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12.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特聘教授、创新团队带头人; 13.中央直接联系掌握专家; 14.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专著类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3.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5.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著作奖、论文奖前2名; 6.鲁迅文学奖; 7.茅盾文学奖; 8.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9.长江韬奋奖; 10.梁思成建筑奖; 11.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12.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3.中国专利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14.中华技能大奖; 15.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16.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17.中国青年科技奖; 18.白求恩奖章; 19.奥运会金牌、银牌(含运动员及单项总教练、主教练); 20.海南省人才功勋奖。 高层次人才除应具备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 (三)业绩显著,贡献突出; (四)已在我省工作的人才,年龄不受限制。新引进的人才,除大师级人才年龄不受限制外,其他层次人才须在55周岁以下。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层次人才认定-拔尖人才(科学技术奖)

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2名; 高层次人才除应具备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 (三)业绩显著,贡献突出; (四)已在我省工作的人才,年龄不受限制。新引进的人才,除大师级人才年龄不受限制外,其他层次人才须在55周岁以下。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层次人才认定-杰出人才(科学技术奖)

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高层次人才除应具备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 (三)业绩显著,贡献突出; (四)已在我省工作的人才,年龄不受限制。新引进的人才,除大师级人才年龄不受限制外,其他层次人才须在55周岁以下。

区域: 海南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