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科研单位,军工业,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担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863计划”课题组第二、第三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2.国家“973计划”课题组第二、第三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第二、第三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课题第二、第三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主持人(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6.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7.“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8.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9.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对象第二层次人选;
10.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11.海南省特级教师;
12.“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13.海南省会计领军人才;
14.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中在职在岗的省级以上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15.在职在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二)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2名;
2.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二等奖前2名;
3.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前2名;
4.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6.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作品类,须为主创、主演人员且排名第1);
7.文联奖(须为个人获得且排名第1,含子项12个:中国戏剧奖、中国美术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等10个奖项的最高等级奖);
8.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9.海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
10.海南省椰岛友谊奖;
11.海南省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
12.海南省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奖;
13.海南省十大专利发明人;
14.全国优秀教师;
15.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16.海南省模范教师;
17.亚洲锦标赛冠军,亚运会、全运会银牌、铜牌(含运动员及单项总教练、主教练)。
高层次人才除应具备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
(三)业绩显著,贡献突出;
(四)已在我省工作的人才,年龄不受限制。新引进的人才,除大师级人才年龄不受限制外,其他层次人才须在55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