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认定-拔尖人才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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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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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科研单位,军工业,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担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863计划”课题组第二、第三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2.国家“973计划”课题组第二、第三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第二、第三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课题第二、第三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主持人(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6.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7.“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8.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9.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对象第二层次人选; 10.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11.海南省特级教师; 12.“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13.海南省会计领军人才; 14.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中在职在岗的省级以上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15.在职在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二)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2名; 2.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二等奖前2名; 3.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前2名; 4.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6.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作品类,须为主创、主演人员且排名第1); 7.文联奖(须为个人获得且排名第1,含子项12个:中国戏剧奖、中国美术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等10个奖项的最高等级奖); 8.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9.海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 10.海南省椰岛友谊奖; 11.海南省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 12.海南省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奖; 13.海南省十大专利发明人; 14.全国优秀教师; 15.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16.海南省模范教师; 17.亚洲锦标赛冠军,亚运会、全运会银牌、铜牌(含运动员及单项总教练、主教练)。 高层次人才除应具备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 (三)业绩显著,贡献突出; (四)已在我省工作的人才,年龄不受限制。新引进的人才,除大师级人才年龄不受限制外,其他层次人才须在55周岁以下。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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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府办〔2015〕15号

http://www.heymai.cn/portal/policy/policyDetail.do?id=c338e861-ec26-4206-9ce4-ce2db0c8c08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