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系列”育才计划-南海工匠

来源: 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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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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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面向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有针对性地选拔培养一批具有高超技艺、富有创新能力、带动作用突出的技术技能人才。 1. 在一线岗位从事生产技术、教学培训工作,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黎锦、椰雕、贝雕、石刻、制茶等民族民间技艺方面有公认绝技绝活的优秀技能人才,可不受职业资格等条件限制。 2. 技术高超或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在国内或省内有重要影响力和知名度;或在传技带徒、组织攻关、培养人才、参加技能竞赛等方面成绩显著,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扶持标准
1. 经费资助。给予每人30万元人才补贴。 2. 平台搭建。支持领办技能大师工作室,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建设启动资金。 3. 项目支持。鼓励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等奖项的个人或团队给予配套奖励。 4. 联系服务。优先推荐参加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遴选,加强联系服务。 5. 相关保障。纳入拔尖人才层次,对应享受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待遇。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登录海南人才工作网(http://www.hainanrc.gov.cn)下载填写“南海系列”育才计划申报书,并提供身份、个人业绩、所获荣誉及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应部门作出意见,按项目向受理部门申报。其中,省委人才发展局负责南海名家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省科技厅负责南海英才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南海工匠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南海乡土人才项目申报受理工作。 疫情防控一线的人才,特别是我省援鄂医护人员,由所在市县人才部门或省行业主管部门逐一通知到位;由于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无法填写申报书的,可委托他人填写,申报人签字可事后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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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海南省“南海系列”育才计划第二批申报评选工作公告发布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0101/202003/6ba083d326924808bf072ecbf34d516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