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经费资助和科研资助

设站单位每招收1名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给予用人单位元科研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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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创业之星认定

评选对象须为40周岁以下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以下简称“大创企业”)法定代表人。原则上在大创企业上市公司、“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企业、杭州大学生创业学院学员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500万元以上大创企业中选拔产生。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无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舆论导向; (3)企业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无不良记录,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 (4)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国际领先或行业先进地位; (5)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企业成果实施、技术应用或公司实绩对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较大效益或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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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

(1)申请对象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2)用人单位条件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②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 ③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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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企业人才分类认定

对年度缴纳税收5亿元(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管理及技术人才,可按现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企业管理及技术人才标准认定,同时,增加按工资性收入标准划分认定为相应的高层次人才。其中,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董事长、总经理),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上的,认定为B类人才。任企业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指总部的副总经理、大洲级区域总裁、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等),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50万元(含)以上的,认定为C类人才。企业中层正职管理和技术人才,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00万元(含)以上的,认定为D类人才。其他人才,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50万元(含)以上的,认定为E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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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C类-科技奖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鲁班奖获得者前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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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 2、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3、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4、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名。 5、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省特级专家。 6、梁思成奖获得者。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省“千人计划”人选;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3、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省级名中医、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省级建筑大师。 4、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首席技师。 5、中国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世界500强金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的各类金融专家;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在杭金融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6、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鲁班奖获得者前3名。 7、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长江韬奋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获得者。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杭州市杰出人才奖获得者;享受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杭州市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获得者;杭州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2、市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人选;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人选;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市“13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浙江省卫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3、省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学生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5、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省技术能手;市首席技师;曾获奥运冠军的教学骨干、奥运冠军的教练员。 6、杭州市大企业大集团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全国金融行业前10强在杭法人主要经营管理人才;获得省级荣誉的在杭金融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7、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前3名;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E类:高级人才。主要包括: 1、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2、通过综合考评的市“13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杭州市青年文艺家发现计划重点培养人选、中国杰出女装设计师发现计划重点培养人选、杭州青年设计师发现计划(含工业设计、广告设计、建筑设计)重点培养人选。 3、省教坛新秀、省春蚕奖获得者;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技术能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技能人才(含农村实用人才);曾获世界冠军的教学骨干、世界冠军的教练员;特级导游员、金牌导游员、金牌讲解员、高级导游员。 4、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社会工作人才。 5、杭州市规模以上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持有注册金融分析师、精算师、证券保荐人等证书的在杭金融机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6、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的博士。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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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中青年人才培养-第一层次

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成果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理论基础深厚,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视野宽广,能跟踪了解本学科本专业前沿领域和发展趋势,有很强的科研、技术创新能力和团队核心带动作用。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学术技术创新,取得的成果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近5年来取得以下成果的人员优先推荐: 1.被列为“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具有副研究员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前4位完成人。 3.在工业生产领域,具有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职称,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前4位完成人;在工程建设和勘察设计领域,具有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职称,获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或浙江省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前4位完成人,或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专业前2位完成人;在农业技术领域,具有副研究员、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或高级兽医师职称,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或浙江省农业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前4位完成人。 4.在医疗卫生领域,具有副高级卫生技术职称,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或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奖二等奖或浙江省中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奖一等奖以上奖励的前4位完成人。 5.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具有高级经济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职称,获得浙江省政府颁发的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前4位完成人。 6.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具有副研究员或副教授职称,获得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前4位完成人。 7.在宣传文化领域,具有相应副高级职称,获得浙江省政府颁发的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前4位完成人。 8.在高等教育领域,具有副教授职称,获得浙江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或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前4位完成人;在基础教育领域,具有教师高级职称,获得浙江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浙江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或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前4位完成人;在职业教育领域,具有教师高级职称,获得浙江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或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前4位完成人。 9.在其他行业、领域,具有相应高级职称,获得浙江省政府颁发的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前4位完成人。 1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完成人。

区域: 浙江杭州市 来源: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层次人才C类-500强企业

中国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

区域: 浙江杭州市 来源: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G产业项目-产业引进高端人才奖励

1.凡在我市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5G产业技术研发及应用企业均可申报,5G场景应用项目申报方应为项目建设方。 2.项目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项目投资或研发经费应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无重大失信行为。 3.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4.项目须在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原则上应是完工项目(2021年3月底前建设完成)。5G场景应用项目需有5G直接相关的软硬件投入,且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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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青年科技英才认定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 2.在科学技术应用实践中有创新和突破,成效显著的重要贡献者;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获得杭州市级以上(含)科技成果奖项。 (三)候选人为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杭州市工作两年以上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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