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

来源: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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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申请对象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2)用人单位条件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②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 ③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扶持标准
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申报材料
所需材料:申请家庭成员姓名及证件号码、申请人银行卡或支付宝账号等基本信息。其他所需学历、社保、房产及租房优惠政策信息均通过“亲清在线”数据共享、系统比对获取。若系统自动审核不通过,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结果有异议的,需按规定提供复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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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公开征求《杭向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细则》和《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管理模式改革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http://hrss.hangzhou.gov.cn/art/2020/6/15/art_1587845_47345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