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

来源: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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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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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 2、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3、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4、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名。 5、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省特级专家。 6、梁思成奖获得者。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省“千人计划”人选;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3、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省级名中医、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省级建筑大师。 4、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首席技师。 5、中国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世界500强金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的各类金融专家;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在杭金融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6、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鲁班奖获得者前3名。 7、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长江韬奋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获得者。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杭州市杰出人才奖获得者;享受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杭州市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获得者;杭州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2、市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人选;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人选;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市“13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浙江省卫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3、省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学生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5、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省技术能手;市首席技师;曾获奥运冠军的教学骨干、奥运冠军的教练员。 6、杭州市大企业大集团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全国金融行业前10强在杭法人主要经营管理人才;获得省级荣誉的在杭金融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7、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前3名;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E类:高级人才。主要包括: 1、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2、通过综合考评的市“13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杭州市青年文艺家发现计划重点培养人选、中国杰出女装设计师发现计划重点培养人选、杭州青年设计师发现计划(含工业设计、广告设计、建筑设计)重点培养人选。 3、省教坛新秀、省春蚕奖获得者;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技术能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技能人才(含农村实用人才);曾获世界冠军的教学骨干、世界冠军的教练员;特级导游员、金牌导游员、金牌讲解员、高级导游员。 4、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社会工作人才。 5、杭州市规模以上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持有注册金融分析师、精算师、证券保荐人等证书的在杭金融机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6、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的博士。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扶持标准
一、高层次人才家庭无房且租赁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按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 二、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 三、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没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 四、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贷缴存时限缩短为3个月,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确定。 五、高层次人才认定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8年修订版))执行,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享受以上同等优惠政策。
申报材料
(一)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 (二)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件。 2.《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最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5.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6.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8.E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2)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3)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9.D类或E类人才中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所需材料和确认流程详见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常见问题栏目。按高级技师条件认定E类人才的人员,如其职业资格证书是在外省取得的,须按我省有关规定对证书进行复核认定。 10.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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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17/10/31/art_1256296_122622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