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经费资助和科研资助

来源: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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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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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设站单位每招收1名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给予用人单位元科研资助经费。
扶持标准
设站单位每招收1名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给予用人单位每人两年16万元日常经费和5万元科研资助经费。日常经费由市、区县(市)财政按1:1比例承担,科研资助经费由市本级财政承担。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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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公开征求《杭向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细则》和《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管理模式改革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http://hrss.hangzhou.gov.cn/art/2020/6/15/art_1587845_47345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