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专项-科技创业人才(团队)项目

一、支持对象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实验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支持类型 科技创业人才(团队)项目 科技创业人才是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科技型企业高级管理人才,以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科技自主创业人才为主,所申报的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创办、领办或以技术入股形式参与创办科技型企业,实施创新成果转化并推动其产业化,拥有30%以上企业股份(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 2.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能带项目、资金、技术来(在)雅的创业人才。 3.创办的企业在2010年1月1日及以后注册,并在雅安市内办理工商注册并依法纳税,依法经营。 4.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5.高校、科研院所服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或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创办领办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1-3年,项目执行期从2021年7月起,项目执行期从项目立项之日起计算。 四、有关要求 单项科技创业人才支持项目,须完成以下绩效目标,且申报人在项目管理期内须每年全职在雅工作6个月以上。 开展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管理期内实现营业收入达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利润达30万人民币以上;研发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1项(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获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制定1项省级以上技术标准)。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苗子工程项目负责人如在项目管理期内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部青年拔尖人才计划、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计划和称号者,或项目管理期内获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或雅安市科学成果转化奖杰出奖),该项目绩效考核认定为优秀,不受上述目标绩效条件限制。

区域: 四川雅安市 来源: 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专项-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项目

一、支持对象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实验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支持类型 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项目 科技创新人才是指在省、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的科技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学风正派。 2.申报项目具有较强创新性或产业转化前景。 3.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独立完成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性构思。 4.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具有主持承担重要科技项目的经验,曾主持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1项以上。 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1-3年,项目执行期从2021年7月起,项目执行期从项目立项之日起计算。 四、有关要求 单项科技创新人才支持项目,须完成以下绩效目标,且申报人在项目管理期内须每年全职在雅工作6个月以上。 研发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1项(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获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制定1项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标准)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1篇。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苗子工程项目负责人如在项目管理期内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部青年拔尖人才计划、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计划和称号者,或项目管理期内获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或雅安市科学成果转化奖杰出奖),该项目绩效考核认定为优秀,不受上述目标绩效条件限制。

区域: 四川雅安市 来源: 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建筑业扶持专项-招大引强入驻奖励

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等级的外地企业将总部迁入我市并注册落户的(包括外地入泸企业在我市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子公司)企业。

区域: 四川泸州市 来源: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端引智计划-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

一、资助方向 (一)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聚焦创新型城市建设,围绕泸州“七大工业产业”、农业“八大特色产业”、特色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发展及区域医药健康中心建设需求,重点支持项目单位从国(境)外引进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助推泸州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 二、申报条件:申报项目须同时具备项目单位资格条件和对应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资格条件。项目实施主体须是在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高新区、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申报项目须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年龄、工作时间、职称等符合申报通知要求。 (二)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申报条件。引进人才为外籍和港、澳、台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战略性、领军型人才; 2.引领国际科学发展趋势的战略科学家,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从事科学前沿探索和交叉研究、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科学家,或开展重大产业技术研究的科学家; 3.在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且具有引进领域世界先进水平成果的专家学者; 4.具有国(境)外同行业企业工作经验,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或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具备解决项目问题的能力;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 6.其他急需紧缺的高端国(境)外专家或高技能人才。 引进人才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中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区域: 四川泸州市 来源: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技术经纪人培训认定补助

2021年度培训认定的技术经纪人的送培单位

区域: 四川泸州市 来源: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研发后补助专项资金-信息采集费补助

对企业经核定后的R&D经费给予后补助,以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培育创新主体。

区域: 四川泸州市 来源: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技术经纪人补助

泸州市辖区范围内,从事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且符合标准的企业、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园区、孵化载体、基地和个人等。

区域: 四川泸州市 来源: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跨境电商扶持专项-加强跨境电商人才引进培养(支持中高等院校开展专业教育)

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诚信经营,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对泸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区域: 四川泸州市 来源: 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

支持科技创新专项-引才用才奖励

1、新入选的“天府峨眉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天府青城计划”创新团队以及团队所在区县(园区)和依托单位。 2、优秀青年人才。 3、事业编制科研人员。 4、科研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 5、国有企业科技人员。 6、科技特派员。 7、创新创业优秀导师。

区域: 四川泸州市 来源: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酒城英才·科技之星”认定奖励

一、评选类型及名额 “科技之星”不超过10人。 二、推荐范围 “酒城英才·科技之星”。指在白酒(食品)、电子信息(数字经济)、装备制造、现代医药、能源化工、纺织新材料、绿色建材等优势特色产业领域,以及现代服务、现代农业、节能环保、医疗健康和科技服务等重点领域,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或科技服务能力,取得突出的创新、服务业绩,在该领域具有引领带头作用的科技人才。鼓励并优先支持为乡村振兴做出较大贡献的农业农村科技人才。 三、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人应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工作单位为企业且特别优秀的,放宽到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为科技管理和科技服务以及农业农村科技领域的,放宽到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或为重点领域科技创新服务。 4.申报人应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有独立承担和负责重大创新工作的能力,为所从事科研(服务)领域中的优秀人才。 5.申报人工作单位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6.申报人全职在泸工作(含博士后经历)3年以上。 7.申报人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在近五年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并作为第一主研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 (2)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泸州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上年度新增销售收入或节约成本应达到200万元以上,或项目实施期累计新增销售收入或节约成本500万元以上)。 (3)作为主要完成人在所从事领域获得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新药、新品种、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或省级以上重点新产品1项(含)以上,无知识产权纠纷。 (4)在所从事领域编著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技管理等相关著作1部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被SCI、ISTP、EI检索的外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2篇以上。 (5)在科技创新攻关、成果转移转化、科技资源共享、科技金融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管理和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在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服务中推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落地,取得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6)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模式的研发、推广、应用等方面贡献突出,且取得明显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区域: 四川泸州市 来源: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