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科技创新专项-引才用才奖励

来源: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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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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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1、新入选的“天府峨眉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天府青城计划”创新团队以及团队所在区县(园区)和依托单位。 2、优秀青年人才。 3、事业编制科研人员。 4、科研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 5、国有企业科技人员。 6、科技特派员。 7、创新创业优秀导师。
扶持标准
1、对新入选的“天府峨眉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天府青城计划”创新团队,给予科技项目支持,团队所在区县(园区)和依托单位给予相应支持。 2、优化科研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完善绩效工资水平核定动态调整机制,开设优秀青年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探索实行市属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市级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数增加到100个。 3、支持事业编制科研人员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参与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期满后自主选择去留。 4、允许科研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 5、对国有企业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奖励,不受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 6、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市区财政建立科技特派员经费补助机制,市财政每年给予每名科技特派员1万元工作经费补助。 7、建立创新创业优秀导师经费补助机制。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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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公告

http://kzj.luzhou.gov.cn/tzgg/content_817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