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化工产业,传统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科研单位,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实验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支持类型
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项目
科技创新人才是指在省、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的科技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学风正派。
2.申报项目具有较强创新性或产业转化前景。
3.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独立完成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性构思。
4.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具有主持承担重要科技项目的经验,曾主持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1项以上。
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1-3年,项目执行期从2021年7月起,项目执行期从项目立项之日起计算。
四、有关要求
单项科技创新人才支持项目,须完成以下绩效目标,且申报人在项目管理期内须每年全职在雅工作6个月以上。
研发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1项(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获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制定1项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标准)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1篇。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苗子工程项目负责人如在项目管理期内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部青年拔尖人才计划、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计划和称号者,或项目管理期内获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或雅安市科学成果转化奖杰出奖),该项目绩效考核认定为优秀,不受上述目标绩效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