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实验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支持类型
科技创业人才(团队)项目
科技创业人才是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科技型企业高级管理人才,以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科技自主创业人才为主,所申报的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创办、领办或以技术入股形式参与创办科技型企业,实施创新成果转化并推动其产业化,拥有30%以上企业股份(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
2.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能带项目、资金、技术来(在)雅的创业人才。
3.创办的企业在2010年1月1日及以后注册,并在雅安市内办理工商注册并依法纳税,依法经营。
4.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5.高校、科研院所服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或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创办领办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1-3年,项目执行期从2021年7月起,项目执行期从项目立项之日起计算。
四、有关要求
单项科技创业人才支持项目,须完成以下绩效目标,且申报人在项目管理期内须每年全职在雅工作6个月以上。
开展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管理期内实现营业收入达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利润达30万人民币以上;研发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1项(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获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制定1项省级以上技术标准)。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苗子工程项目负责人如在项目管理期内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部青年拔尖人才计划、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计划和称号者,或项目管理期内获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或雅安市科学成果转化奖杰出奖),该项目绩效考核认定为优秀,不受上述目标绩效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