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后补助专项资金-信息采集费补助

来源: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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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对企业经核定后的R&D经费给予后补助,以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培育创新主体。
扶持标准
单位填报的R&D经费符合填报要求并纳入统计的,按1000元/每人每年的标准给予具体填报人信息采集费补助。从各县(区)、园区报送统计数据的单位,由各县(区)、园区财政承担;从市级部门报送统计数据的单位,由市财政局承担。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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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全市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经费投入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kzj.luzhou.gov.cn/zcfg/sjkjcxzc/content_763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