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支撑计划(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一、主要支持方向 1.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聚焦重点环节、聚集优势资源,瞄准高端环节和关键节点,支持核心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研发,提升产业高端发展水平。 2.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面向应用的重大技术研发,突破关键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产业高端发展。 3.优先支持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单位申报的项目。 4.优先支持具有较高水平的国内外科技合作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的科技成果加速转化。 5.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合开展技术创新攻关。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泰州市(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且正常运营。 2.项目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须认真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落实项目经费。其中重大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市拨经费比例应不低于2:1,创新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市拨经费比例应不低于1:1。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且具有一定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较高,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4.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5.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需形成专利申请或授权等知识产权产出,成果形式以样品、样机为主。项目验收指标应具体可考核,销售、利税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2022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确因研究需要,实施期超过2年的,须事先与市科技局沟通。 6.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分配比例、知识产权归属及责任风险等。 7.单纯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以及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和立项。

区域: 江苏泰州市 来源: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4-07 至 2022-05-31

“凤城英才计划”青年科技人才

被托举人须为我市从事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医学科学等专业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学术道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按申报当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的中国籍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一般应具备中级职称,近三年参与市级以上科技、科研项目,学术技术水平在全市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且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 (四)未曾入选过本资助项目或市级以上其它人才计划(项目)。

区域: 江苏泰州市 来源: 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申报时间: 2022-03-14 至 2022-04-30

博士后奖补

一、申报类别 1.博士后招收资助、生活补贴及出站留泰补贴。 2.博士后项目资助及成果奖励。 博士后平台建设奖励纳入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奖补范畴,博士后人员安家补贴(购房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间,新招收博士后人员的,可申报博士后招收资助及生活补贴;从我市博士后设站单位出站,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限不低于两年劳动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报博士后出站留泰补贴。去年未领足生活补贴的,可继续申请本年度的生活补贴。 2.博士后人员在站所从事的科研项目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间获有关部门立项资助或取得成果的,可申报博士后项目资助及成果奖励。根据论文、专利等申报成果奖励的,博士后人员须为排名前三的主要完成人。

区域: 江苏泰州市 来源: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1-11-02 至 2021-11-20

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优化配置存量资源

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升资源使用效率。

区域: 江苏南通市 来源: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加快利用外资转型升级

按照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向,鼓励外资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海洋装备、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领域。

区域: 江苏南通市 来源: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积极引进国际化高端人才

按照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向,鼓励外资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海洋装备、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领域。

区域: 江苏南通市 来源: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加强项目用地支持

积极保障重大外资项目用地,对列入年度省重大项目、市“双百工程”的外资项目优先配置用地计划指标。

区域: 江苏南通市 来源: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质增效政策(服务业)扶持项目-楼宇、示范性集聚区做大增量奖励

1、在市区注册、缴纳税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2、楼宇建筑面积在5000平米以上;楼宇为纯办公性质楼宇;楼宇内企业纳税关系在南通市区。 3、四至范围清晰、主导产业明确;有专门的管理服务团队;有完整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 4、年度应税销售净增量超20亿元,且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超1亿元的市区楼宇(不含房地产和城市综合体)。或年度应税销售净增量超20亿元,且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超1亿元的示范性集聚区。

区域: 江苏南通市 来源: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鼓励引进重大外资项目

市区新引进(含增资)总投资3亿美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鼓励类外资制造业项目,或世界500强、全球行业排名前10名的跨国公司投资的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

区域: 江苏南通市 来源: 南通市商务局

技术转移奖补资金-技术经纪(理)人奖励

(一)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理)人条件:市区经市科技局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理)人。 (二)其他有关条件。 1. 以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7月16日期间技术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实际开票金额)为依据进行奖补。 2. 同一技术交易,备案技术转移机构与备案技术经纪(理)人须同时为居间经纪合同方(丙方和丁方)所签订的技术合同才能叠加享受上述技术转移机构奖励政策与技术经纪(理)人奖励政策。 3. 同一技术交易,若本地高校作为卖方与其关联的备案技术转移机构、备案技术经纪(理)人同时为居间经纪合同方签订技术合同,原则上鼓励本地高校申报享受苏财教〔2021〕6号第八条奖励政策,支持本地高校关联的备案技术转移机构、备案技术经纪(理)人申报享受市技术转移奖补政策。

区域: 江苏南通市 来源: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7-28 至 2022-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