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质增效政策(服务业)扶持项目-楼宇、示范性集聚区做大增量奖励

来源: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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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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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建筑业,产业园,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1、在市区注册、缴纳税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2、楼宇建筑面积在5000平米以上;楼宇为纯办公性质楼宇;楼宇内企业纳税关系在南通市区。 3、四至范围清晰、主导产业明确;有专门的管理服务团队;有完整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 4、年度应税销售净增量超20亿元,且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超1亿元的市区楼宇(不含房地产和城市综合体)。或年度应税销售净增量超20亿元,且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超1亿元的示范性集聚区。
扶持标准
经认定的楼宇、示范性集聚区,当年按2017年度应税销售净增量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1)楼宇基本情况说明; (2)申报主体(主要包括专门的楼宇运营管理公司、楼宇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和政府设立的楼宇管理机构等)的营业执照、设立凭证、相关服务合同和管理服务记录等; (3)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楼宇内2016年度、2017年度的企业应税销售和2017年度的税收(仅指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证明; (4)全过程承诺书(详见附件3)。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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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提质增效政策(服务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http://fgw.nantong.gov.cn/ntsfgw/gggs/content/bc088964-d3e7-4492-9229-788fbe3c39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