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加快利用外资转型升级

来源: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
申报条件
按照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向,鼓励外资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海洋装备、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领域。
扶持标准
对市区新引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亩均投资强度350万元人民币以上,购买并使用、生产工艺及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进口设备,市、区两级财政最高可按设备采购额的8%予以补贴。市区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新上项目参照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同等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优惠政策。依法对经过批准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的自用物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对市区获江苏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认定的项目,财政部门在省财政奖励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给予30%的配套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市政府关于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http://www.nantong.gov.cn/ntsrmzf/x2018n/content/53cc1769-983a-4a0a-b415-22914b84622d.html?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