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优化配置存量资源

来源: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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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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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军工业,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升资源使用效率。
扶持标准
外商投资企业工业物业产权和跨国公司总部自建办公物业产权,允许以幢、层等固定界限为不动产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用于引进产业链合作伙伴项目,其中跨国公司总部自建办公物业累计分割登记和转让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0%。对外资企业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可在原有建设用地进行厂房改造,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利用存量工业房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5年期满或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及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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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政府关于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http://www.nantong.gov.cn/ntsrmzf/x2018n/content/53cc1769-983a-4a0a-b415-22914b84622d.html?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